本招标项目盐城国能大丰H5海上风电场工程--集控中心沥青道路工程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国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盐城国能大丰H5海上风电场工程--集控中心沥青道路工程。
1.2项目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招标范围:盐城国能大丰H5海上风电场工程--集控中心沥青道路工程施工,沥青面积场内3220平方米,桥梁和连接段是520平方米。厚度为8厘米。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2工期:于2021年11月14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5其他要求
4.5.1业绩要求: / 。
4.5.2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②投标人没有被中共盐城市委党校、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4.5.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5.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
6、本工程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9日18:00时前,携带单位介绍信至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1129室,联系人:袁凯,联系电话:15751722452)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收取:工本费300元。
8、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9、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则1)取消其中标资格;2)没收投标保证金;3)追究其耽误甲方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1)立即清退出场;2)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3)承担甲方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4)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国能公司所有项目的投标;5)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盐城国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669号
联系人、电话: 秦工 0515-8055141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1129室
联系人、电话:袁凯 15751722452
监督部门: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669号国投大厦16楼1603
联系人:蔡旻妍
电话:0515-8055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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