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城市国丰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麋鹿小镇一期停车场道路及民宿村内部道路划线工程现决定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麋鹿小镇一期停车场道路及民宿村内部道路划线工程。
(2)工程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草庙镇。
(3)工期要求:承包人确保自发包人通知正式进场施工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内容,确保工程通过验收。
(4)建设规模:约11.09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5)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资金来源:自筹。
四、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估算额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估算额
1 麋鹿小镇一期停车场道路及民宿村内部道路划线工程 道路划线工程施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约11.09万元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设施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等关键性岗位,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件要求配备到位。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6、本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六、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如你单位愿意参加本工程的投标,请于2021年 11月 14 日18时前到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国丰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莉君 联系电话:0515-80552022
联系地址:盐城市国投大厦(盐城市世纪大道669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建兰 联系电话:0515-83839668
联系地址:大丰高新技术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