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内河港大丰港区盐城国投码头工程防洪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21-11-22浏览次数:【字体: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内河港大丰港区盐城国投码头工程防洪评估服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森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来自国有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内河港大丰港区盐城国投码头工程防洪评估服务。

2、项目地点:盐城市大丰港经济开发区。

3、项目规模:本项目服务费招标控制价约18万元。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为一个标段。

5、招标范围及内容:盐城内河港大丰港区盐城国投码头工程防洪评估服务,主要包含(但不限于):负责与防洪评价相关的水文及河道断面等相关资料采购及测量;编制防洪评价报告送审稿;参加防洪评价报告的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送审稿并编制正式批复稿,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具体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执行),配合做好验收等涉及到防洪评估相关的所有服务工作,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服务过程中不得减少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等相关部门规定中所要求的服务内容)。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6、服务期限: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并确保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

7、服务质量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导则(试行)》以及《防洪标准》等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等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规范标准和要求,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注:不论何种原因工程项目如未能实施,导致本服务合同无法履行的,投标人自行承担此风险,放弃中标资格,终止合同,不得提出任何索赔。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独立法人,且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和沟通协调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大丰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投标人须保证代理人及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1月27日18:00时前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联系电话:0515-88200706;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七、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森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与西环路交界

联系人:杨莉君

联系电话:0515-8055202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联系人:尤鸿望、张旭良

联系电话:0515-88200316、13515130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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