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天然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因盐东车用能源“四位一体”合建站项目建设需要,拟采用询价比价方式选聘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基坑沉降及位移监测服务单位,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采购人:盐城市天然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1.2 监测地点: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
1.3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规范要求。
1.4 项目概况:盐东车用能源“四位一体”合建站占地约89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819平方米,项目建安投资约3200万元,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二级加油与LNG加气合建站
LNG加气站:1座60m3LNG储罐,1台潜液双泵撬,2台LNG加液机,1座站房,LNG加气能力:20000Nm3/d。
加油站:1座30m3柴油罐,3座25m3汽油罐,4台潜油泵,4台双油品四枪空中加油机,与LNG加气站共用站房。
(2)二级加氢加气合建站。
加氢站:2个氢气长管拖车卸车位,2台氢气卸气柱,1台顺序控制阀组,1座9m3氢气储气罐,2台压缩机橇,1套氮气汇流排,2台加氢机,与CNG加气站共用加气站房。氢气储存能力:760kg,加氢能力:500kg/d。
CNG常规加气站:1台顺序控制盘,1组CNG储气井(V=9m3),2台CNG加气机,1座站房,CNG加气能力:10000Nm3/d。
1.5 监测范围:
对本项目LNG储罐以及项目红线外附近生产调度楼进行沉降观测及位移监测,其中LNG储罐沉降观测点2个,生产调度楼沉降观测点8个,位移监测点4个,具体点位由投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油品罐区基坑深度4.8米,宽度11米,长度18米;基坑距离生产调度楼18米。
LNG储罐沉降观测点见附件1;生产调度楼位置见附件2。
本项目计划于2022年6月底完工。
二 采购需求
1.1本次询价采用先报方案后报价方式招标;
1.2各投标人在看到本询价文件后,根据项目概况及监测范围,对接本项目现场负责人 张俊 联系方式 15861976118 进一步了解现场具体情况,于2022年4月22日下午17:00前提交本单位针对本次询价需求的具体监测方案,监测方案需要具体可行满足规范要求。监测方案电子版接收邮箱1175685189@qq.com,或将纸质版递交至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669号国投大厦1412室 秦工收。
1.3招标方结合各投标方案递交的监测方案,拟定最终监测方案并发送各递交监测方案的投标单位。
1.4各投标单位在收到终板监测方案后3天内递交投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3.2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3投标人须为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3.3.1项勘察资质和3.3.2项测绘资质的独立法人:
3.3.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3.3.2测绘资质:工程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四、报价要求
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根据最终监测方案填报总价,报价包含监测设备、人员、利润、税金(6%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监测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4.2 投标报价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3 无论询价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询价的供货单位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质量保证
合格,满足监测规范及监测方案要求。
六、付款方式
6.1监测工作全部完成提交最终全套监测资料后一次性支付。
采购人:盐城市天然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69 号国投大厦14楼1412室
联系人:秦工 0515-8055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