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1 招标人:盐城市天然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1.2 项目名称:盐东车用能源“四位一体”合建站项目--消防设施器材检测服务。
1.3 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生建村,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1.4 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具体涉及气体探测器 氢气8只、控制器1套;火焰探测器8只,控制器1套;气体探测器10只;控制器3套;消火栓(室外)4套;灭火器 5KG14只, 8KG10只,35KG10 只;应急灯96只、疏散指示灯22只;应急安全灯22只,应急电源2套。
1.5 质量要求:出具消防设施器材检测报告,满足消防主管部门要求。
1.6服务期限:满足甲方竣工验收进度要求。
1.7本项目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万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和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具有省级消防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投标人须是未与招标人产生过解除合同及合同纠纷等行为的单位。
5、本项目严禁挂靠。
三、投标报价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检测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税金、风险费、所有涉及到的可预见以及不可预见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的价格体现。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招标人不另行增加费用。各类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最终结算时固定总价一律不予调整。
2、本次招标方式为询价,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报价,无二轮报价。若最终报价未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询价。
3、各投标人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报价中明确税率,若各投标人所标注税率不等,按除税价对比各家报价。
4、付款方式:完成消防检测服务,提交满足消防主管部门要求的消防设施器材检测报告,经甲方确认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
四、报价文件要求
1、 请于2022年4月24日15:00将报价文件(格式附后)密封送至下述地址。所有投标文件资料一正两副。投标文件正、副本封面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后密封;投标文件应装入投标文件封袋(封袋大小根据需要自行制作,正、副本及原件装在同一封袋内),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2、 递交地点: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国投大厦14楼1412室,联系方式:秦工 0515-80551412。(疫情期间如无法递交,可将报价文件电子版及联系方式加密发送至邮箱1175685189@qq.com,并于2022年4月24日15:15前内发送解压密码至该邮箱。)
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五、联系方式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69 号国投大厦14楼1412室
联系人:秦先生 0515-8055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