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国际广场两部电梯采购、安装及相关伴随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6浏览次数:【字体:

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先锋国际广场两部电梯采购、安装及相关伴随服务,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法进行招标,择优选择维保服务单位,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先锋国际广场两部电梯采购、安装及相关伴随服务。

2、项目地点:盐城市先锋国际广场。

3、招标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40.338万元。

4、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电梯全套设备的供货(含货物、包装、运输及其保险)、安装、调试(含电梯的 运行调试)、检测、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运行合格证、移交、技术培训、质保期内的所有检测费、年检费及免费提供设备运行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伴随服务,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维护保养(包括电梯轿厢的保护,防止业主因装修造成损坏电梯轿厢而做出相应的保护措施)、维修及售前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一个标段。

6、服务期限: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电梯设备的供货、安装和调试及验收工作。

7、质量要求:合格标准,本项目招标人或项目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可能对中标人所供产品进行抽检(或最终验收),如抽检不合格(或最终验收不合格)导致的费用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返工、拆除、更换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将依法追偿。验收执行标准:国家或行业最新标准、招标文件各项技术参数指标、投标文件投标承诺所达到的各项技术参数指标(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国家或行业标准不一致处以最高标准执行)。

8、本项目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0.338万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

9、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一年,免保2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1.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厂商或该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代理商营业范围必须包含电梯设备销售)。本项目所投电梯制造厂商如为产销分离模式或国外制造厂商,可以由电梯制造商的专业销售厂商授权其销售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与之相关的盖章、资质、承诺等文件可由电梯销售厂商负责提供(销售厂商视同为制造厂商),但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关于其产销分离模式的证明材料或国外制造厂商的授权。

a.投标人为投标设备制造厂商的:

①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许可项目须包含载货电梯。 

b.投标人为投标设备销售代理商的:

①制造厂商专项授权书(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委托销售书); 

②投标设备制造厂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许可项目须包含载货电梯。 

1.2 安装单位资格

本项目安装单位必须是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含分公司)或其授权的安装单位,且必须提供C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项目须包含载货电梯。如投标设备非制造商负责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则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必须在其投标文件中对电梯的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作出明确委托。

1.3 相关人员要求

1.3.1 项目负责人(电梯安装负责人)要求:必须是电梯安装、维修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1.3.2 委托代理人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1.3.3 项目负责人(电梯安装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均为各自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各自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2.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5.投标人须是未与国投集团产生过解除合同或合同纠纷等行为的单位。

6.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招标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招标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8000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六、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自行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于2022年6月10日18:00时前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联系电话:0515-88200706)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七、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腾讯会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以在开标前下载“腾讯会议”直播APP,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具有视频功能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上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耿工    

联系电话:0515-8055201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联 系 人:尤鸿望、张旭良      

联系电话:0515-88200316、13515130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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