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国投射阳车用能源综合站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法进行招标,择优选择服务单位,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盐城国投射阳车用能源综合站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1.2 项目地址:位于盐城市射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站区北侧为园区道路(飞达路),站区东侧为S266省道,站区南侧、西侧均为空地。
1.3 项目规模:盐城国投射阳车用能源综合站,站区征地总面积为12919.00平方米(折合19.38亩),项目总投资约8504万元,招标人保留调整的权利。
1.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内容:招标代理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向招标人提供工程策划、合约规划和代理咨询建议;负责拟定发包方案,并报招标人认可;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清单预算出具招标控制价建议;组织开标、评标;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事项;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投标资料整理归档;工程后期询价、工程变更的技术经济比较、结算咨询、为非代理项目提供代理咨询。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估概算审核;工程量清单编制、预算编制、招标控制价建议(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负责);施工后期结算配合;协助处理工程施工中的造价问题。
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书面文件为准。
1.6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1.7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服务时间止。
1.8 服务要求:严格执行招标人考核标准和管理制度。
二、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具有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业务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
2.2 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住建部旧版不分级别造价工程师,下同),并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职称。
2.3 项目组其他成员要求: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少于两人,且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至少包含土建、安装专业各一名),其他人员配备满足工作的需要。
2.4 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授权委托人须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6年7月10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6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5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理处罚。
2.6 本项目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和挂靠投标。
2.7 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与集团有过合同纠纷的单位参加投标。
2.8 投标单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5000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招标人账户(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亭湖支行,帐号:32001735236052507976);账号:登陆盐城国投集团招投标采购平台(会员地址:http://221.231.2.242:9506/TPBidder/memberLogin),在成功领取招标文件后>>点击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流程>>点击投标保证金模块获取。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的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账户账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6.3.1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投诉(异议)相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6.3.2保证金退还时间: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
6.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⑤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2年8月18日15:00前登录登陆盐城国投集团招投标采购平台(会员地址:http://221.231.2.242:9506/TPBidder/memberLogin)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7.2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7.3 特别说明:
7.3.1盐城国投集团招投标采购平台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联系:0515-69935991/ 2821268110(QQ) 。
7.3.2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5-69083424。
八、招标单位:盐城新锐能源利用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工
联系电话:0515-80552014
代理机构: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凯
联系电话:15751722452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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