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国投射阳车用能源综合站临时围挡及场地清表工程询价函

发布时间:2022-09-19浏览次数:【字体:

  一、盐城国投射阳车用能源综合站临时围挡及场地清表工程已经批准招标,项目资金已筹措落实。现拟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国投射阳车用能源综合站临时围挡及场地清表工程。

  2、项目地点:位于盐城市射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站区北侧为园区道路(飞达路),站区东侧为S266省道,站区南侧、西侧均为空地。

  3、项目规模:盐城国投射阳车用能源综合站,站区征地总面积为12919.00平方米(折合19.38亩),总投资额约10800万元,招标人保留调整的权利。

  4、招标范围:盐城国投射阳车用能源综合站临时围挡及场地清表工程,场地清表工作范围中河流部分无需处理,其余具体内容详见施工现场及图纸、投标报价清单。自行考虑现场地方矛盾,并承担所有费用。

  5、计划工期:中标人须在2022年9月26日前完成临时围挡及场地清表工程所有内容,包括将所有杂物统一外运出施工现场。如在规定工期内不能完成所有工作内容,现场处置权由招标人负责(代请第三方施工),相应费用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6、质量要求:合格,场地平整后标高相差不超过30cm。

  7、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为280781.63元,招标人将拒绝高于的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类)。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5)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日,则为2019年6-11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

  6)本次招标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投标报价的方式,应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所附投标报价清单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即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含施工用电、机械进退场)、劳保、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安全防护、附属工程、运输费、利润、规费、税金、交通安全、文明、消防、环境噪声等一切费用在内,市场风险等系数投标人自己考虑在综合报价内,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中标全费用综合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2、本次招标方式为询价,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报价,无二轮报价。若最终报价未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询价。

  五、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须将下列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并密封后送至约定地点。

  1 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详见附件);

  3 授权委托书(如委托,格式详见附件);

  4 投标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5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 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以及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

  7已标价投标报价表;

  8 投标人提供的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有效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推荐1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进行排序。如所有投标报价均高于招标人的期望值,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本次招标,并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投标费用。

  七、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已完工程量价款的70%,同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一审结算后支付到审计金额的85%,项目二审结束后支付到二审审定金额的100%。

  注:①本工程价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工程款汇入企业基本账户。

  ②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的方式足额纳税。

  ③签订合同前双方约定开票方式,付款前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发票,税率按国家规定。如因投标人提供发票不及时或不合格导致招标人逾期付款的,不视为招标人违约。

  ④按以上付款进度,不计利息。

  八、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21日上午10:00。

  2 递交地点:盐城市世纪大道669号,国投大厦20楼,联系人:耿婷婷,联系电话17802596659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新锐能源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人:耿婷婷

  联系电话:0515-80552014

  附件:盐城国投射阳车用能源综合站临时围挡及场地清表工程询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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