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舆情监测服务系统采购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法进行招标,择优选择服务单位,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投标须知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舆情监测服务系统采购项目。
1.2 项目地点: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舆情监测服务系统采购项目,系统功能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1.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 服务期限:一年,合同签订后须在7日历天内将系统交付招标人投入使用,服务期满并达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将考虑续签合同。
1.6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并协助招标人处理舆情影响。
1.7 本项目招标人确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为20万元。
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
二、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为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独立法人。
1.2 投标人自2019 年1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合同价在 15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投标时须提供合同)。
1.3 相关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日,则为2018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 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1.7 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招标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招标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与招标人所有项目;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三、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4000 元,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转出至招标人账户(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亭湖支行,帐号:32001735236052507976);
1.2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在签订合同前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中标,同时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1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注明邮箱、联系电话)于2022年11月28日18:00时前参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报名地点: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盐城市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29室),联系人:袁凯,联系电话:15751722452。
八、招标单位: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耿女士
联系电话:0515-80552014
代理机构: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凯
联系电话:15751722452
纪委监督电话:0515-80552012、18601519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