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国投射阳车用能源综合站安全预评价服务已经批准招标,项目资金已筹措落实。现拟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国投射阳车用能源综合站安全预评价服务。
2、项目地点:位于盐城市射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站区北侧为园区道路(飞达路),站区东侧为S266省道,站区南侧、西侧均为空地。
3、项目规模:盐城国投射阳车用能源综合站建设规划用地面积12919平方米(约19.38亩),其中一期为加油加氢充电及其配套,二期为商业服务。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服务对象为项目一期,建设规划用地10亩,工程建安费用暂约2321万元,招标人保留调整权利。招标内容包含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并提交安全评价报告等工作(含各类专家评审和报审全过程服务),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40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并提交安全评价报告工作。
6、质量要求:合格,确保其编制的安全评价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核并取得批复。
7、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为9万元,招标人将拒绝高于的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按照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3、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承接过加油站、加气站等类似工程安全评价服务项目的业绩。
4、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同时具有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并具有相应专业较强的安全评价技能。
5、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同时均具有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单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查、调查、资料搜集、制定检测方案、前期准备、现场准备、设备仪器检定、现场检测、计算分析、结果评价、材料(含出具检测报告的材料)、人工、检测设备(含使用和折旧等)、检验试验、复检、设备进退场、设备及用具等运输、通讯、交通、食宿、差旅、利润、税金、管理费、配合费、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批复所需的人力、物力、评审费,不可预见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招标人不另行增加费用。各类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已包括在合同价中,最终结算时除合同约定调整外一律不予调整。
2、本次招标方式为询价,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报价,无二轮报价。若最终报价未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询价。
四、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须将下列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并密封后送至约定地点。
1 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详见附件);
3 授权委托书(如委托,格式详见附件);
4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证书复印件、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安全评价师证书复印件;
5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加油站、加气站等类似工程安全评价服务项目的业绩合同复印件及批复意见复印件;
6 投标人提供的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有效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推荐1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进行排序。如所有投标报价均高于招标人的期望值,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本次招标,并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投标费用。
六、付款方式:中标人提交安全评价报告,且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并取得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审查意见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人一次性付清合同款,无息。
注:①本工程价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工程款汇入企业基本账户。
②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的方式足额纳税。
③签订合同前双方约定开票方式,付款前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发票,税率按国家规定。如因投标人提供发票不及时或不合格导致招标人逾期付款的,不视为招标人违约。
④按以上付款进度,不计利息。
七、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8日上午10:00。
2 递交地点:盐城市世纪大道669号国投大厦20楼,联系人:吴重纬,联系电话:0515-80552014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新锐能源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重纬
联系电话:0515-80552014
纪委监督电话:0515-80552012、18601519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