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券商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2浏览次数:176【字体:

  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券商咨询服务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法进行招标,择优选择服务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券商咨询服务项目。

  1.2 招标范围及内容:招标范围为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券商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服务内容:

  (1)国投集团2022年度合并(含母公司)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

  (2)下属公司2022年度单体及合并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单价,暂按50户预估总价,最终结算时按实际出具报告户数为准);

  (3)国投集团2023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合并(含母公司)财务报告审阅等服务;

  (4)提供2023年全年券商咨询等服务。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服务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关于国投集团规模、合并范围等相关情况,请投标人自行查看公开市场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1.4 服务期限:

  (1)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国投集团2022年度合并(含母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工作;

  (2)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下属单位的单体及合并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工作;

  (3)2023年4月20日前完成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告的审阅工作,2023年8月10日前完成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审阅工作,2023年10月20日前完成三季度财务报告的审阅工作;

  (4)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之间根据招标人需求及时提供全年券商咨询报告及资料,并做好与券商、金融机构、评级公司等机构的沟通对接工作;

  (5)项目负责人应于进驻现场后每两周书面汇报一次各项服务工作进度。

  1.5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且达到招标人要求。如国资、财政等部门对审计服务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

  二、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2.1.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公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中。

  2.1.2 项目组成员资格

  项目负责人:具有在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公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中)连续3年及以上类似业务工作经验的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下同),且具有会计(或审计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须常驻现场,在审计报告上签字。

  项目组其他成员:(1)注册会计师: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配备3名具有在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公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中)连续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注册会计师,且须常驻现场。(2)其他人员:除注册会计师外,至少配备6名具有财经类本科及以上毕业、2年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经验且取得会计(或审计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2门及以上)的人员常驻现场。

  2.1.3 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组其他成员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组其他成员及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2.1.4 类似业绩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为准)以来3次担任过合并报表总资产300亿元及以上国有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项目负责人,相关年度审计报告必须经公开市场披露。

  2.1.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4)投标人需执业三年以上(含三年),并具有较完善的内部执业质量控制管理制度,三年内无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不良执业记录,不得存在以下情况:

  ①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暂停部分或全部经营业务、责令停业等行政处罚,尚未完成整改、恢复业务资质的,因承担审计业务受到上述行政处罚后恢复业务资质未满3年的;

  ②近3年内因审计质量等问题受到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理处罚的;

  ③近3年内因审计质量问题被国资、财政等相关部门书面警示两次(含)以上的;

  ④国资财政等部门明确不适合承担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

  2.1.6 财务要求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具体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四、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5.1现场报名方式: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至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1129室)。

  5.2网上报名方式:将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②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截图两项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243962009@qq.com并致电15751722452确认报名。

  5.3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选择上述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无论采用哪种方式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均为300元(支付宝账号:13921873690,须备注单位名称)。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15:00时。

  六、其他补充事宜

  因目前疫情形势严峻,为响应国家号召,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与西环路交界处   

  联 系 人:耿工

  电    话:0515-8055201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

  联 系 人:周新扬、袁凯

  电    话:13921873690、15751722452   

  电子邮件:1243962009@qq.com 

  纪委监督电话:0515-80552012、18601519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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