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公安大数据交通指挥中心工程临时用电工程设计及报审报规划服务项目询价函

发布时间:2022-12-07浏览次数:【字体:

  盐城市公安大数据交通指挥中心工程临时用电工程设计及报审报规划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报价人参加本次询价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大数据交通指挥中心工程临时用电工程设计及报审报规划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位于盐南高新区解放南路以西、学海路以北、蓝海路以南。

  3、设计内容:盐城市公安大数据交通指挥中心工程临时用电工程设计及报审报规划服务,主要包含但不限于盐城市公安大数据交通指挥中心工程临时用电【设计范围:10KV世胜线伊诺FH9环网柜4#开关(环网柜位于:学海路南)电缆支接至用户新立两基电杆处,新设500KVA欧变两台,详情参照方案】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跟踪设计服务等服务,确保通过供电部门验收,满足询价人项目实施临时用电的全部内容;具体按供电公司批准的供电方案答复意见书及现场实际情况等资料进行设计。询价人保留对上述询价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4、设计及报批要求:

  4.1设计方案需经过询价人及供电、规划、建设等部门同意,并自行向相关部门报批,设计量需到现场进行实际勘察;

  4.2现场管线布置情况需报价人自行勘查,费用自理,确保准确;

  4.3报价人中标后须自行委托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设计并报予规划局审批,费用含在报价内;

  4.4配合后期测绘单位的测绘工作等。

  5、服务期:接到询价人通知后7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服务、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并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通过供电局等相关部门审批。

  6、质量标准:中标人出具的设计成果文件(含设计方案及满足实际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等)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并确保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施工图设计通过施工图审查,同时中标人须确保通过规划、建设等部门审批,费用含在报价内。注:设计必须满足供电部门图审和施工要求,如因设计原因而导致供电部门要求增加设备而造成的签证,直接从设计费扣除,直至扣完,并将其列入集团黑名单。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设计(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电气类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证书未明确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以学历证书为准)。

  3、报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报价人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报价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询价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价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报价人须是未与国投集团产生过解除合同及合同纠纷等行为的单位。

  7、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询价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询价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现场踏勘

  1、询价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报价人如需进行现场踏勘,投标前联系询价人。

  2、报价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报价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询价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报价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参考,询价人不对报价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5、现场踏勘负责人:李先生(13626203508)、崔先生(13705111218)

  四、报价方式和范围

  1、本项目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工费、材料费、仪器设备或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相关伴随服务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同时还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以及承担的义务、责任、风险等一切因素,及确保通过报审、报规划所需的人力、物力费、评审费等并计入报价中,总价包干。

  2、报价人均应自行到本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将本项目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自行考虑到报价中,报价人中标后可预见的相关费用包干使用。询价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询价人现有的能够被报价人利用的资料,询价人对报价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询价人确定的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万元。询价人不接受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时间:2022年12月13日18时前(北京时间)。

  2、地点: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669号盐城国投集团20楼2013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六、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签订合同前缴纳到询价人指定账户,全部设计内容完成并通过供电局等相关部门审批后,无息退还。

  七、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下列资料装订成报价文件并密封后送至约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能按要求密封的,询价人将拒绝接受其报价文件:

  1.1报价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详见附件);

  1.3 授权委托书(如委托,格式详见附件);

  1.4 符合报价人资格要求的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1.5报价明细表。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须装订成册,一式四份(一正三副)。

  2、报价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2.1 报价文件上必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章印(或签署)后密封;

  2.2 所有报价文件装入封袋后都必须在封袋上加盖报价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

  2.3 报价文件应标明“正本”或“副本”标志,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如报价人未按要求标明“正本”或“副本”标志,出现报价文件相互矛盾的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报价人的认定。

  八、付款方式:

  1、完成所有设计内容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后一次性付清。以上付款均不计任何利息和相关费用,付款时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通过合同规定的银行结转。

  九、定标原则

  询价小组按照有效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推荐有排序的1-3名中标侯选人,询价人根据询价小组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如报价人的投标报价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由询价小组抽签进行排序。如所有投标报价均高于询价人的期望值,则询价人有权取消本次询价,并不承担报价人的任何投标费用。 

  十、联系方式

  询价人: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15-80552035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69号

  纪委监督电话:0515-80552012、18601519968 

  附件:盐城市公安大数据交通指挥中心工程临时用电工程设计及报审报规划服务项目询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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