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中医院独立供汽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国能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盐城市中医院独立供汽项目设计服务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中医院内。
3、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建设2台4吨、1台6吨蒸汽锅炉以替代原盐城国能新奥供热站对该医院的蒸汽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包括锅炉房、燃气蒸汽锅炉及配套辅机等设施。招标人保留对工程内容及规模调整的权利。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合格”标准,施工图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并取得图审合格证。设计质量及深度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要求,并确保最终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设计成果文件所涉及的各专业工程造价指标须科学、合理,严禁超标设计造成不必要浪费,并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中标设计单位编制的概算须满足管理部门审查的要求)。
5、设计服务期限: 20 日历天。中标后20日历天内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并提交相应设计成果文件,施工图能直接满足施工总承包招标要求。
注:所有时间节点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各专业的施工进度要求,如招标人需要,中标人需派驻各专业设计师驻场提供设计咨询服务。
6、招标范围:盐城市中医院独立供汽项目设计服务,设计范围为锅炉房外一米内的建构筑物、各类设备以及锅炉房外部的蒸汽管道等。设计阶段包括初步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阶段。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盐城市中医院独立供汽项目设计(锅炉房热力系统及辅机选择、燃料系统、建筑、结构、供配电系统、热工检测与控制、给排水与消防、暖通、化学水处理、锅炉房外热网等)并通过施工图审查、需深化的二次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技术咨询服务、履行工程验收职责、配合编制竣工图和审计等。
7、本项目设计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5万元。
8、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设计负责人(简称项目负责人,余同)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暖通或动力专业)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或动力专业)资格。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参与设计的全过程并承担各阶段汇报工作。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8)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5、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现场领取方式: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至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1129室)领取。
2、网上领取方式:将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②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截图两项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243962009@qq.com并致电15751722452确认。
3、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3年1月9日18时00分前选择上述任一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领取,招标文件工本费均为300元(支付宝收款账号:13921873690,须备注单位名称)。
五、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六、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七、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国能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669号
联 系 人:刘志一
电 话:0515-80551415
招标代理: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
联 系 人:周新扬、袁凯
电 话:13921873690、15751722452
纪检监督电话: 0515-80551622 0515-80552012
日期: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