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嘉园、逸景倾城、天骄华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2次)

发布时间:2023-01-28浏览次数:【字体:

  幸福嘉园、逸景倾城、天骄华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法进行招标,择优选择服务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幸福嘉园、逸景倾城、天骄华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2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幸福嘉园、逸景倾城、天骄华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卫生保洁、客户服务、内勤、治安保卫、物业费收缴、消防监控以及高压配电房值班等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项目概况:幸福嘉园小区总建筑面积为11.6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8.78万平方米【高层住宅(1#-8#楼)建筑面积为8.06万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0.56万平方米公建配套设施面积0.14万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438.19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为2.89平方米。小区内机动车停车位为(地上机动车停车位为76个;地下机动车停车位为741个)。

  逸景倾城小区总建筑面积为9.0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5.35万平方米【高层住宅(1#-3#楼)建筑面积为5.35万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0.52万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为3.69万平方米。小区内机动车停车位为616个。

  天骄华庭小区总建筑面积为 2.2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73万平方米【高层住宅(1#-2#楼);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0.2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320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为0.5万平方米,小区内机动车停车位为78个。

  具体以实际现场勘查为准。

  1.3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1.4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开始时间以签定合同日期为准。合同期限届满前1个月,甲方根据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考核情况及合同履行情况,再行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如续签合同,则开始时间以签定合同日期为准且合同总价不变;续签总价不予任何调整);如未续签合同,则在合同服务期限满且双方合同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后即终止合同,乙方在合同服务期限满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5日内与新的物业服务公司完成交接工作,应移交所有的档案资料和电子文档,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退场】。(注:如业主管理委员会成立后未与甲方续签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则本项目服务合同截止时间为甲方通知撤场时间,其费用按实结算)。

  1.5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按招标人的委托物业服务事项和物业服务考核细则(考核标准)进行物业服务,并承诺服务质量达到盐城市五档管理标准。

  1.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2.1.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独立法人。

  2.1.2 相关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资格证书,不得无故更换和兼任其它项目;50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知识面广,专业技能熟练,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未受过刑事处罚,可以常驻现场担任本项目的专职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须保证项目组成员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异议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3 类似业绩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20万平方米及以上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投标时需提供相应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合同中未能反映项目负责人身份的,则投标时需提供该项目托管单位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证明文件中须注明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且加盖托管单位公章)】。

  2.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2.1.5 财务要求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具体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四、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领取

  5.1现场领取方式: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至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1129室)领取。

  5.2网上领取方式:将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②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截图两项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243962009@qq.com并致电15751722452确认领取。

  5.3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3年2月1日18:00时前选择上述任一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领取,招标文件工本费均为 300元(支付宝收款账号:13921873690,须备注单位名称)。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国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669号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0515-8055203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

  联 系 人:周新扬、袁凯                

  电    话:13921873690、15751722452   

  电子邮件:1243962009@qq.com 

 

  纪委监督电话:0515-80552012、18601519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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