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市清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屋顶光伏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31浏览次数:【字体:

  江苏盐城市清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屋顶光伏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服务单位,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盐城市清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屋顶光伏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2、项目地址:项目位于盐城市。

  3、项目规模:

  3.1盐城国能高科技产业孵化中心1.28兆瓦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盐城国能高科技产业孵化中心1.28兆瓦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地点位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江路68号,在高科技产业孵化中心1-5号厂房屋顶建设光伏项目,生产模式为自发用电、余量上网,拟租用屋顶面积17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550万元,建设期2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2月1日,计划完工时间2023年3月31日。

  3.2 盐城清能滨海电子智慧园2.2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拟租用滨海智慧园1、3、4、6-9号厂房屋顶约3万平米建设一期1.5MW,二期0.7MW,共计2.2MW屋顶光伏项目,包括2.2MW光伏组件及配套设备,并网方式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建设期2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3月1日,计划完工时间2023年4月30日。

  3.3盐城清能射阳智能装备产业园屋顶5.5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拟租赁盐城国阳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屋顶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屋顶面积约为6万平方米,安装550W单晶硅光伏组件10000块,总装机量5.5MW,上网模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总投资约2750万元,建设期3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3月1日,计划完工时间2023年5月31日。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上述三个屋顶光伏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审计服务范围:审查投标文件、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提出分析意见;审核工程合同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审查工程是否按施工图纸及设计更改施工,竣工图是否准确真实;对中标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及时提供价格信息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参加与项目造价控制相关的会议并发表审计意见;复核工程量计算是否合规,工程量是否准确,对工程进度进行审核,控制工程款支付;参与、审核工程施工期间的各项设计变更、隐蔽工程签证等,分析由此发生的造价变更并出具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审查结算执行的文件、定额等是否与合同约定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计价定额与计价原则相符,审查建设工程措施费、其他费的计取是否真实、准确、合规,计取依据是否充分等;参与工程相关项目的验收;对跟踪审计项目各专业工程进行结算审核并出具咨询报告;就项目建设时间、投资情况、工程概预算执行情况、建设成果等内容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做好结算审计相关配合工作,接受国家审计;提供项目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审计服务要求:要求采取紧密型跟踪审计,事前审核,全过程跟踪。审计深度达到对建设项目的概算、招投标文件、合同、进度款支付、材料和设备的采购、隐蔽工程、重大设计变更等各个环节跟踪。每月25日前对上月跟踪审计成果进行汇总并报集团成本控制部和监察审计部。

  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书面文件为准。

  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服务时间止。

  8、服务承诺:严格执行招标人考核标准和管理制度。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项目负责人统筹上述项目跟踪审计工作,参加各项目重点会议,每周每个项目在场时间不少于1天。

  3、项目组驻场人员要求:三个屋顶光伏项目均需单独委派1名驻场跟审人员,跟审人员需具备二级造价师执业资格或造价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驻场人员不得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4、投标人须确保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授权委托代理人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都经济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国能公司暂停参加本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的。

  三、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五、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请在看到招标公告后于2023年 2 月 6 日18:00时(节假日不休)前与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陈伟,联系电话:15851088627,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肆佰元整,售后不退。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盐城市清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台山路1号科技绿洲1号楼4层

  联 系 人:叶兴睿 秦继亮          

  联系电话:0515-805514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伟

  联 系 电 话: 15851088627

 

  纪检监督电话: 0515-80551622 0515-80552012 

  日期: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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