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康养地块、杨坝地块规划概念方案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5浏览次数:【字体:

  盐城市康养地块、杨坝地块规划概念方案设计服务,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法进行招标,择优选择服务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康养地块、杨坝地块规划概念方案设计服务。

  2、项目地点:康养地块位于盐城市,毓龙路北、小海路西、莲花路南、市第一人民医院东家属区东侧,地处亭湖区先锋街道所辖区域;杨坝地块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大庆西路南侧地块。

  3、项目规模:康养地块总占地面积约90亩,地块占地面积60078平方米,建筑容积率:容积率2.17;杨坝地块总占地面积63130平方米,建议容积率为1.8左右,建设高层住宅为主。

  4、招标范围:盐城市康养地块、杨坝地块规划概念方案设计服务,详见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6、设计服务期限: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方案设计(含估算分析);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总体规划方案设计服务(包括方案优化设计、报招标人审核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对方案进一步深化,确保设计方案深度达到国家设计规范要求且通过招标人的审核)。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及规范要求,最终全部设计成果须确保通过招标人审核。

  二、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四项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8)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5、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具体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四、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领取

  5.1现场领取方式: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至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1129室)领取。

  5.2网上领取方式:将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②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截图两项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243962009@qq.com并致电15751722452确认领取。

  5.3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3年5月 10日18:00时前选择上述任一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领取,招标文件工本费均为 300元(支付宝收款账号:13921873690,须备注单位名称,售后不退)。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与西环路交界处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0515-8055203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

  联 系 人:周新扬、袁凯                

  电    话:13921873690、15751722452   

  纪委监督电话:0515-80552012、18601519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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