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盐城国投射阳车用能源综合站项目(一期)勘察服务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新锐能源利用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盐城国投射阳车用能源综合站项目(一期)勘察服务。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盐城市射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站区北侧为园区道路(飞达路),站区东侧为S266省道,站区南侧、西侧均为空地。
2.3建设规模:一期用地10亩,规划建设384平方站房、1065平方罩棚、5具30立方油罐、4台加油机、预留加氢等,外加二期规划用地内新建充电桩数台。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为项目一期用地。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现场勘探取点,规划用地范围的地质初勘、详勘、工程物勘,出具符合规范要求的地质勘察报告,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提供围护结构的建议;如招标人要求,需协助招标人完成地质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审核备案等后续服务(包含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与勘察有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2.5服务期限: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出具地质勘探成果文件(包括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的地质钻探、测量、试验等报告)。具体服从招标人的安排。注:所有时间节点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各专业的施工进度要求,如招标人需要,中标人需派驻各专业人员提供驻场咨询服务,具体服从招标人的安排。
2.6质量要求:符合设计院提出的勘察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勘察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达到国家有关勘察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最终出具的勘察成果文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3业绩要求:/。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5.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3.5.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3.5.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5.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人需保证以上人员2019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于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5日18:00时前将单位介绍信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发送至1296530250@qq.com邮箱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腾讯会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以在开标前下载“腾讯会议”直播APP,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具有视频功能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上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新锐能源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重纬
联系电话:0515-8055201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三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紫金大厦15楼
联 系 人:吴先生、史女士
联系电话:0515-88779970 、15905107299
纪委监督电话:0515-80552012、18601519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