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商业国际广场智能化系统改造项目设计服务项目(二次),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法进行招标,择优选择承包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先锋商业国际广场智能化系统改造项目设计服务项目(二次)。
2、项目地点:先锋商业国际广场。
3、项目规模:先锋商业国际广场智能化系统改造项目内容涉及区域如下:地下停车场、小海路停车场;B座1~5层公共区域及屋顶;C座夹层、1~4层公共区域及屋顶;玉石文化街公共区域;河边栈道;广场室外公共区域;各机房、电梯轿厢内。招标人保留对工程内容及规模调整的权利。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合格”标准,改造方案及施工图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并取得图审合格证。设计质量及深度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要求,并确保最终设计成果文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
5、设计服务期限:中标单位根据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要求等,须在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改造方案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6、招标范围:先锋商业国际广场智能化系统改造项目设计服务,包括改造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及整个施工期(含缺陷责任期)的设计变更等全部内容。主要需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监控室的改造、网络设备设计、机房及分机房须安装空调系统确保稳定运行、建设先锋岛内B座、C座的综合布线系统,在现有综合布线的基础上进行支线扩建;对B座、C座全部公共区域、设备机房、强弱电间进行全覆盖以及地下停车场、非机动车停放区、室外栈道、步行街等存在突发事件、不法行为等进行记录等功能;可呈现广场内人车行动轨迹,为治安管理事件的报警、侦察、取证等提供手段;对先锋岛国际广场重点区域布控;对先锋岛国际广场实现整体的安防力量的监督和调用,实现统一管理,统一配置,统一实施,建设集中监控、指挥中心;对先锋岛国际广场监控数据进行集中存储等;须安装监控区域:(1)地下停车场、小海路停车场;(2)B座1~5层公共区域及屋顶;(3)C座夹层、1~4层公共区域及屋顶;(4)玉石文化街公共区域;(5)河边栈道;(6)广场室外公共区域;(7)各机房、电梯轿厢内。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7、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乙级及以上专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8)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5、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圆整,具体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四、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五、招标文件领取
5.1现场领取方式: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至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1129室)领取。
5.2网上领取方式:将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②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截图两项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243962009@qq.com并致电15751722452确认领取。
5.3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3年3月22日18:00时前选择上述任一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领取,招标文件工本费均为 300元(支付宝收款账号:13921873690,须备注单位名称)。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与西环路交界处
联 系 人:吴重纬
电 话:0515-8055201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
联 系 人:周新扬、袁凯
电 话:13921873690、15751722452
电子邮件:1243962009@qq.com
纪委监督电话:0515-80552012、18601519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