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昇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电动叉车、电动液压车采购、安装及相关伴随服务的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3年5月23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获取采购文件,并在2023年5月23日上午09时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苏盐昇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电动叉车、电动液压车采购、安装及相关伴随服务。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预算金额为:19万元。
4.最高限价为:19万元。
5.采购需求:江苏盐昇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电动叉车、电动液压车采购、安装及相关伴随服务项目,包括1辆3吨平衡重式电动叉车、3台2吨电动液压车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详见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要求及全费用工程量清单。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货物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等相关伴随服务。
7.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设备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采购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8.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1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动叉车、电动液压车制造厂商或该制造厂商授权的销售代理商。
2.业绩要求:供应商(或供应商代理的供应设备制造厂商)至少承接过一项电动叉车或电动液压车供货类似业绩(响应文件须提供采购合同及其项下设备发票扫描件)。
3.设备品质要求:投标设备必须是质量好、性能优的知名品牌产品,采购人所选参考品牌为徐工、杭叉、合力。
注:如投标人提供的为其它品牌产品,此产品知名度、档次、质量、服务等综合因素必须相当于或优于上述采购人所选参考品牌,须在答疑截止日前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采购人确认后以招标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予以增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如在答疑截止日前未提出参考品牌(含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疑议的视同完全认同采购文件所有相关条款。
4.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盐城国投集团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采购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本项目严禁挂靠。采购项目公示之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成交资格;②追究其耽误采购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成交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承担采购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③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④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现场领取方式: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至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1129室)领取。
2.网上领取方式:将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②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截图两项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243962009@qq.com并致电15751722452确认领取。
3.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3年5月23日上午09:00时前选择上述任一方式领取采购文件。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领取,采购文件工本费均为 300元(支付宝收款账号:13921873690,须备注单位名称,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23日上午09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磋商模式。磋商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磋商现场,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5月23日上午09时00分。
六、磋商保证金
本次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捌佰圆整,具体缴纳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盐昇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陆先生
电话:15050666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
联系人:周新扬、袁凯
电话:13921873690、15751722452
电子邮件:379924154@qq.com
3.纪委监督电话:0515-80552012、18601519968
本采购文件使用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4小时制;使用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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