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国投新能源车用充电桩国投集团站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3浏览次数:【字体: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国投新能源车用充电桩国投集团站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新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盐城国投新能源车用充电桩国投集团站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669号国投幸福嘉园9幢。

  2.1.2建设规模:盐城国投集团站拟建设新能源车用充电桩70座(含快、慢充)。

  2.1.3合同估算价:242.5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6月,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6月,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9月。

  注:施工开工前必须提供经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具体开工日期以工程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

  ①设计质量:设计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需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②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③工程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及招标人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2.2招标范围:

  盐城国投新能源车用充电桩国投集团站工程总承包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为一体的总承包,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汽车充电桩的设计(科学精准定位和定量)、设计报批、电力报装、独立云平台(拥有运营平台所有功能并可独立申报运营资质)开发建设及定制化小程序(数据传输省监测平台)和全部设备(含辅材、电缆)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维修及售前售后服务及上述全部设备质保期内正常工作所必须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相关资料等和其他衍生服务。本项目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土建、安装、配套设施等所有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2)勘察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方案设计(含报审)、初步设计(含报审)、施工图设计(含报审)及专项设计(含报审)及技术服务与指导;

  (3)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等,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 [包括土方、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安防、监控、智能化、照明、罩棚等相关设备采购与安装],配合业主完成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核,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2.3 主要设备、材料招标人推荐品牌如下:

  充电桩:特来电、南瑞、ABB、星星充电;

  箱式变电站:特锐德、中天伯乐达、华鹏、ABB;

  10KV电缆:远东电缆、上上电缆、正泰电缆、特变电工;

  监控:海康威视、大华、宇视。

  投标人投标时无需选择某一具体品牌,但供货时必须选择其中一种进行供货。如投标人采用推荐品牌以外的其他产品供货的,质量和性能等技术指标必须优于或者相当于推荐品牌,须在答疑截止日前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招标人确认后以招标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予以增加,如在答疑截止日前未提出参考品牌(含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疑议的视同完全认同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建造师需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 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2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达145.5万元及以上的新能源车用充电桩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202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达145.5万元及以上的新能源车用充电桩建设项目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202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达145.5万元及以上的新能源车用充电桩建设项目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盐城国投集团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9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选择下列任一方式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领取方式: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至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1129室)领取。

  (2)网上领取方式:将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②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截图两项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243962009@qq.com并致电15751722452确认领取。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领取,招标文件工本费均为300元(支付宝收款账号:13921873690,须备注单位名称),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上午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8.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新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文港中路158号1幢401室

  联 系 人:王先生、耿女士

  电 话:15856155580、8055201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

  联 系 人:周新扬、袁凯

  电 话:13921873690、15751722452

  纪委监督电话:0515-80552012、18601519968

  2023年6月13日

下一篇:盐城国贸中心消防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SQL Error: select * from ***_ecms_news where id<'6717' and classid='58' and checked=1 order by newstime desc limit 1

返回

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69号 邮编:224006

电话:0515-88190190 传真:0515-88190187

苏ICP备2021010007号-1 苏公网安备 32090302000324号 朗业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