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昇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江苏盐昇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直读光谱仪采购、安装及相关伴随服务,拟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法进行采购,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江苏盐昇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直读光谱仪采购、安装及相关伴随服务。
1.2 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江路68号5幢。
1.3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江苏盐昇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直读光谱仪采购、安装及相关伴随服务,包括1台直读光谱仪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等相关伴随服务。设备用途及说明:该设备用于黑色及有色金属中各元素的快速测定。分析精度满足国内外材料行业的标准及研发要求。要求达到高效率、高精度、高可靠性,售后服务优良,使用及维护成本低,要求采用国内外最新先进技术。使用此光谱分析仪器进行化学元素成分检测无需对样品进行特别的化学处理,具有快速、方便、测量成本低等明显优势。具体详见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要求。采购人保留对上述招标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1.4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1.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货物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等相关伴随服务。
1.6 质量标准:设备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采购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1.7 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1年。
1.8 本项目采购人确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为90万元。
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直读光谱仪制造厂商或该制造厂商授权的销售代理商。
2.2 业绩要求:供应商(或供应商代理的供应设备制造厂商)至少承接过一项直读光谱仪供货类似业绩(响应文件须提供采购合同及其项下设备发票扫描件)。
2.3 设备品质要求:投标设备必须是质量好、性能优的知名品牌产品,采购人所选参考品牌为赛默飞、OBLF、斯派克、日立、岛津(进口)、GNR。
注:如投标人提供的为其它品牌产品,此产品知名度、档次、质量、服务等综合因素必须相当于或优于上述采购人所选参考品牌,须在答疑截止日前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采购人确认后以招标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予以增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如在答疑截止日前未提出参考品牌(含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疑议的视同完全认同采购文件所有相关条款。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盐城国投集团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采购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7 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追究其耽误采购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承担采购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③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④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3.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8000.00元,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亭湖支行;卡号:32001735236052507976。
注:信用等级为AAA级的投标人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等级为AA或A级的投标人可缴纳投标保证金的50%,信用等级为BBB级及其以下的投标人需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适用上述免缴或少缴情形的,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出具的信用报告【经盐城市信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并在“信用中国(江苏盐城)”网站对外公示】。
3.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期满无异议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3.3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①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②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 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3.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凭验收合格证明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四、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五、招标文件领取
5.1现场领取方式: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至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1129室)领取。
5.2网上领取方式:将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②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截图两项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243962009@qq.com并致电15751722452确认领取。
5.3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日15:00时)前选择上述任一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领取,招标文件工本费均为300元(支付宝收款账号:13921873690,须备注单位名称)。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江苏盐昇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15050666298
代理机构: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新扬、袁凯
联系电话:13921873690、15751722452
纪委监督电话:0515-80552012、18601519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