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1 招标人:盐城国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盐城市国能灌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2 项目名称:盐城国丰公司H5#海上风电场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及响水灌东光伏电站(二级)创建及达标评级服务。
1.3 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
1.4 招标范围:为盐城国丰206.45MW海上风电场及响水灌东光伏电站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及达标评级等相关工作进行专业现场咨询培训;编写查评意见提交招标人;协助招标人完成自评报告;指导招标人开展后续整改工作,达到安全成产标准化一级单位(国丰公司)、二级单位(国能灌东);编写《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按省能监办相关要求进行评审(要求评审专家为省能监办专家库专家),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必须通过地方发改委认可,完成省能监办安全标准一级/二级备案。
1.6质量要求:所提交技术成果满足相关设计法规、政策要求。
1.7 服务期限:2023年11月底前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内容。
1.8 本项目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5万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和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后至少具有1项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代理人及所有参与本项目监理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工程监理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投标人须是未与招标人产生过解除合同及合同纠纷等行为的单位。
7、本项目严禁挂靠。
三、投标报价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形式。
2、本次招标方式为询价,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报价,无二轮报价。若最终报价未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询价。
四、报价文件要求
1、 请于2023年10月24日下午16:00前将投标报价文件(格式附后)递送至指定地点:盐城盐都幸福家园东门国投集团招采中心。
2、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格式编制,按要求装订并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4、付款方式:完成合同约定内容,满足招标方要求并经招标方审计后一次性支付服务款,乙方需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五、联系方式
招标方:盐城国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盐城市国能灌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台山路1号科技绿洲1号楼4层
联系人:梁跃0515-80551415
监督部门:盐城国投集团、国能公司内审部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69 号国投大厦1603室、2012室
联系方式:0515-80551603 0515-80552012
日期:202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