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盐城大厦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3浏览次数:【字体:

  北京润京企业发展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北京盐城大厦家具采购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服务单位,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北京盐城大厦家具采购项目。

  1.2 供货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5号

  1.3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北京盐城大厦家具采购项目,包括一层休息区、小包间、大包间,二层双人间、大床房、套间、布草间,顶层茶室、书法室、露台的家具采购安装及房间标识标牌的采购安装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清单。投标人中标后须出具深化图纸、家具具体数量及尺寸并提供材料样品给招标人进行书面确认。招标人保留对上述采购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1.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货物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前等相关伴随服务,并满足招标人对总体进度的要求,具体以招标人通知日期为准。

  1.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7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货物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1.8质保期:两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2.2 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认证)证书。

  2.3 相关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1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日,则为2024年2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5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6 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追究其耽误招标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承担招标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③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④上报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2.9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五、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32000元,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亭湖支行;卡号:32001735236052507976。

  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6.2.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期满无异议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6.2.2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①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②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 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 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6.2.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7日内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的,招标人可视其为放弃中标,同时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完成服务内容经招标人确认后无息退还。

  七、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4月 29日18时00分。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福宜街5号院1号楼新时代国际中心15层1510室(可电话或邮件),联系人:贾工,联系号码:010-83928527),逾期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润京企业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69号

  联 系 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515-8055203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福宜街5号院1号楼新时代国际中心15层1510室(可电话或邮件)

  联 系 人:贾工

  联系电话:010-83928527

  纪委监督电话:0515-805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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