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江苏新风光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委托,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向贵公司发出询价函,若贵公司有意参与报价,请于2024年5月23日下午17:00之前,将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密封快递或递交至盐城市经济开发区乌江路36号。
一、本次询价涉及的险种:
沿海内河船舶定期保险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保险标的为江苏新风光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新风光101”交通船。
船舶名称:新风光101
船舶总吨:245吨
建造年月:2019年5月8日
船籍港:盐城
航行范围:近海
三、报价内容:
1.保险方案接受情况;
2.费率: (说明计费方式);
3.佣金比例:总保费的15%。
四、询价保险方案
一、投保人名称:
名称:江苏新风光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名称、受益人名称:
被保险人:江苏新风光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受益人:江苏新风光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三、保险经纪人及保险经纪佣金:
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按照含税保费的15%收取
四、保险金额:
人民币2,830,000元
五、免赔额及免赔率:
部分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财产损失10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人身伤害5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全损及推定全损:损失金额的10%
六、保险期限:一年
七、保险费率: %
八、总保险费:
九、付费方式约定:以保单约定为准
十、适用条款: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备的《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及扩展条款。
基本条款内容与扩展条款和特别约定内容相悖时,以扩展条款和特别约定为准,当扩展条款和特别约定内容相悖时,以特别约定为准。
十一、司法管辖:本保险单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
十二、扩展条款:
螺旋桨、舵、锚链及子船单独损失险
1/4碰撞、触碰责任险
船东对船员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2400000元,每人赔偿限额600000元)
船主对旅客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1100000元;每人赔偿限额:100000元)
水产养殖、桥梁直接损失责任保险和触碰桥梁及附属设施责任保险
碰撞第三者责任保险
十三、报价文件要求:
1.请于2024年5月23日下午17:00前将投标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密封快递或递交至盐城市经济开发区乌江路36号。
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密封、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密封、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3.各投标人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报价中明确税率,若各投标人所标注税率不等,按除税价对比各家报价。
十四、联系方式
地 址:盐城市经济开发区乌江路36号
联系人:金经理 18662055797
纪检监督电话: 0515-80552012
日期:2024年5月13日
江苏新风光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五月
附件:
报价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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