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国能新产业孵化中心项目增设围栏设计服务项目
招标人: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
1、设计对象及范围:国能新产业孵化中心位于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区漓江路68号,现状为园林开放式园区,需按现场实际情况在园区红线范围内增设永久性固定围栏,围栏总长度约900米。服务单位需完成现状勘测、围栏设计图及施工图、新增围栏涉及到的原有停车场及其他设施改建施工图、按招标人需求出具数稿效果图。
2、服务期:中标单位根据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要求等,须在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完成改造方案设计,经招标人确认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投标人须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相关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投标人须是未与国投集团产生过解除合同及合同纠纷等行为的单位。
4、报价方式:本服务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投标报价的方式。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
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及深度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要求。
6、本项目最高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0000.00元(含税价),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此最高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中标后,须缴纳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到招标人指定公司账户,项目完成经招标人确认后无息退还。
7、付款方式:
中标人完成全部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供全部设计成果经甲方确认后入有审计要求,经审定后一次性付清合同金额。
注:上述费用支付均不计利息。付款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通过合同规定的银行结转。如因中标人提供发票不及时或不合格导致招标人逾期付款的,不视为招标人违约。
8、询价响应文件组成: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现场勘查、调查、资料搜集、前期准备、现场取样、计算分析、结果评价、人工、走访、通讯、陆上交通、食宿、差旅、利润、税金、管理费、配合费、不可预见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甲方不另行增加费用。各类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已包括在合同价中,最终结算时除合同约定调整外一律不予调整。
本次招标方式为询价,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报价,无二轮报价。若最终报价未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询价。
9、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各投标人在2024年07月19日17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送至指定地点(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69号盐城国投集团16楼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8905105766)。
10、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后,招标人取报价最低为中标人,若中标人排序出现最终报价相同时,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序。
11、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8905105766
2024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