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国际投资创业中心17部电梯检查检验工程竞争式谈判选择查验单位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9浏览次数:【字体:

  盐城东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国际投资创业中心17部电梯检查检验工程,拟采用竞争式谈判选择查验单位的方法进行招标,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投标须知

  1、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盐城国际投资创业中心17部电梯检查检验工程。

  1.2 工程地点:东南国际创业园(盐渎东路8号)。

  1.3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盐城国际投资创业中心17部电梯检查检验项目,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强制性规定,中标人需确保公平公正的完成本项目,中标人的检验报告需客观真实,确保发包人电梯按照中标人检验能拿到电梯年检合格证。

  1.4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1.5 工期要求:5日历天,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进场后须2日内出具检查及维修清单,须7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量,保证发包人拿到电梯年检合格证。

  1.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7 质量标准:合格,确保发包人电梯按照中标人检验能拿到电梯年检合格证。

  1.8 招标单位:盐城东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凯 联系电话:18252211389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取得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电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同时满足:类别品种(或类型)包含曳引驱动电梯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施工类别包含维修,级别达到B级及以上)],或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同时满足: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子项目或许可子项目包含电引驱动电梯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许可参数可达到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电梯最大额定速度)。

  2.2 项目负责人及相关检查检验人员资格和要求: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证书(电梯)》

  2.3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2.4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2.5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竞争性谈判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8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9 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追究其耽误招标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承担招标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③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④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3、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3.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85元,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递交给招标人。

  3.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3.3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①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②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 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3.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汇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3.5工程付款:

  1、每部电梯出具检查单,将存在问题、需要更换、维修部件等列明,加盖公章,同时,出具汇总维修清单,加盖公章,检查结果应得到招标方、招标方委托电梯维保单位确认后,付合同款的20%;

  2、本工程电梯于2024年7月31日前拿到电梯年检合格证后,余款结清。

  3、上述款项均不计任何银行利息和财务费用,付款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通过合同规定的银行结转。

  4、招标文件发放、开标时间及地址

  4.1 开始发放时间:2024年7月 19日,具体时间以公开上网时间为准;

  4.2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附件

  4.3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4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下午15:00时。

  4.5递交地点:国投幸福嘉园东门105室(国投集团招采中心),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蔡工、施工

  联系电话:18705109569、18068894557

  纪委监督电话:0515-80552012、19601519968

  东南公司电梯检查检验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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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争性谈判文件(电梯检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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