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国投射阳车用能源综合站项目安全技术咨询服务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新锐能源利用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国投射阳车用能源综合站项目安全技术咨询服务
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盐城市射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站区北侧为园区道路(飞达路),站区东侧为S266省道,站区南侧、西侧均为空地。
3、项目规模:标的额约8万元。
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为盐城国投射阳能源综合站项目加油部分的安全技术咨询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现场调查、资料收集、技术指导、《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专家评审、报审、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涉及到本项目所需安全相关的所有服务工作,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服务过程中不得减少国家、江苏省、盐城市等相关部门规定中所要求的服务内容)。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5、服务期限: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约90日历天内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并确保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其他内容根据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完成。
6、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安全评价导则并满足国家、江苏省、盐城市等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规范标准和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为具有省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和沟通协调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具有安全评价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项目组成员配备须满足现行相关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业绩要求:/。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6.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6.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6.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15时00分。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盐都区紫金大厦15楼招标代理部,联系方式:0515-8877960,邮箱:1113537669@qq.com),逾期不再受理。
六、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盐城新锐能源利用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重纬
联系电话:0515-80552014
代理机构:江苏三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史女士
联系电话:0515-88779960、15905107299
纪委监督电话:0515-80552012、18601519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