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灌东盐场16MW集中式光伏电站除草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24-12-18浏览次数:【字体: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响水灌东盐场16MW集中式光伏电站除草项目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盐城市清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响水灌东盐场16MW集中式光伏电站除草项目。

  2、项目地点:响水县灌东盐场海堤工区七排五圩。

  3、招标范围及内容:响水灌东盐场16MW集中式光伏电站除草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00亩,服务费约10万元。招标人保留调整上述招标范围及内容的权利。

  4、服务周期:15日历天。

  5、服务要求:确保场内无杂草及树木,且满足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6、安全目标:确保安全无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的业务能力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3、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9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投标人须是未与国投集团产生过解除合同及合同纠纷等行为的单位。

  7、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招标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招标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16时00分。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幢北17层窗口一;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15305101706手机号同微信),逾期不再受理。

  六、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江苏盐城市清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515-80552035

  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纪先生

  联系电话:0515-88221719、13145100522

  纪委监督电话:0515-805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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