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于2013年11月14日开标结束,中标公示期间接其他投标人投诉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组成员养老保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经核查情况属实。根据相关招标条例规定及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28.2约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招标人决定对本次招标作流标处理,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