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城镇燃气经销有限公司信息化平台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4浏览次数:【字体:

  盐城市城镇燃气经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市城镇燃气经销有限公司信息化平台升级改造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法进行招标,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投标须知

  1、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盐城市城镇燃气经销有限公司信息化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1.2 工程地点:盐城市城镇燃气经销有限公司。

  1.3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盐城市城镇燃气经销有限公司信息化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包括服务器机柜、防火墙、汇聚交换机、配套线缆、综合安防管理平台、视频监控等采购、安装及施工及调试、售前、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报价清单。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1.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 工期要求:25日历天,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7 质量标准:合格。

  1.8质保期:两年。

  1.9本项目招标人确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为350000.00元。

  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3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0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4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2.5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2.6设备品质要求:投标设备必须是质量好、性能优的知名品牌产品,招标人所选推荐的品牌为:(防火墙、汇聚交换机)深信服、华为、华三;(UPS主机)山特、APC、伊顿;(综合安防管理平台、服务器、平台管理软件-系统管理、平台管理软件-视频监控、CVR 网络存储)海康威视、宇视、华为。

  注:如投标人提供的为其它品牌产品,此产品知名度、档次、质量、服务等综合因素必须相当于或优于上述招标人所选参考品牌,须在答疑截止日前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招标人确认后以招标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予以增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如在答疑截止日前未提出参考品牌(含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疑议的视同完全认同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投标设备必须支持编码设备通过海康设备网络SDK协议、ISUP5.0协议、GB28181协议、ONVIF协议、大华设备网络SDK协议,招标人保留增加相关通讯协议的权利。

  投标设备必须与招标人各供应点的现有监控系统实现无缝对接。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9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10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追究其耽误招标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承担招标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③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④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3.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7000元,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亭湖支行;卡号:32001735236052507976。

  注:信用等级为AAA级的投标人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等级为AA或A级的投标人可缴纳投标保证金的50%,信用等级为BBB级及其以下的投标人需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适用上述免缴或少缴情形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出具的信用报告(经盐城市信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并在“信用中国(江苏盐城)”网站对外公示)。

  3.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期满无异议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3.3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①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②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 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 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项目,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3.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汇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四、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1、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及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截图两项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243962009@qq.com并致电15751722452确认。

  2、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15:00时)前按上述方式联系15751722452进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盐城市城镇燃气经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5-80552032

  代理机构: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凯

  联系电话:15751722452

  纪委监督电话:0515-80552012、18601519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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