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国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陆上集控中心及海上升压站消防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5浏览次数:【字体:

  盐城国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国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陆上集控中心及海上升压站消防维保服务,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法进行招标,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投标须知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盐城国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陆上集控中心及海上升压站消防维保服务。

  1.2 项目地点:盐城国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陆上集控中心及海上升压站。

  1.3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盐城国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陆上集控中心及海上升压站消防维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消防维保单位须每月对所有场站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保,并出具合格的维保报告(需盖章),协助更新招标人消防设备设施台帐。每年度最后一次消防维保工作结束后15日内,消防维保单位需提供消防系统检验合格报告(需盖章)及消防维保年度工作总结;(2)消防维保单位需每季度对招标人各场站相关人员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对现场相关人员进行消防设备设施操作指导,提高招标人工作人员对消防系统的熟悉程度,并提交培训记录文件,协助招标人运维人员取得消防值班员证书;(3)消防维保服务中应包含消防系统易耗易损部件的检测、维修及更换费用。消防系统易耗易损部件包括(但不限于):自动火灾报警主机、感烟火灾探测器、感温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器、声光报警器、各类报警模块、灭火器、感温电缆、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灯、疏散指示灯、闭门器等。根据招标人消防设备设施台帐及维修记录,提供消防系统易耗易损部件的维修更换费用报价清单。维保服务期内,消防系统发生故障需更换设备或部件,消防维保单位负责维修更换,并承担合同期内单价500元及以内所更换的备品备件、易损件材料费用;(4)负责沟通协调当地消防管理部门,协助招标人运维人员取得消防值班员证书不少于6人;(5)消防维保具体内容,按《江苏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程》,提供日常维护保养、故障维修、24小时应急处理服务。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内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1.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 服务期限:一年,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6 质量标准:合格。

  1.7 本项目招标人确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为142000.00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能力,须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可查询到的单位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并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须具有承担过消防维保项目的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或完工证明文件载明时间为准),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或完工证明文件。

  2.4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0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7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8 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追究其耽误招标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承担招标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③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④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3.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2800元,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支票、银行汇款。

  注:信用等级为AAA级的投标人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等级为AA或A级的投标人可缴纳投标保证金的50%,信用等级为BBB级及其以下的投标人需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适用上述免缴或少缴情形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出具的信用报告(经盐城市信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并在“信用中国(江苏盐城)”网站对外公示)。

  3.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期满无异议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3.3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①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②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 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3.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汇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或提供履约保函。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四、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1、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及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截图两项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243962009@qq.com并致电15751722452确认。

  2、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18:00时前按上述方式联系15751722452进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盐城国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秦工 梁工

  联系电话:15295373208 18662037192

  代理机构: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凯

  联系电话:15751722452

  纪委监督电话:0515-80552012、18601519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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