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小洋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服务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yc20110703501 | ||
工程名称 | 盐城市小洋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服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1年8月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1年8月9日 |
公告信息 |
盐城市小洋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二次)
1、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小洋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盐城市小洋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服务项目的投标报名及投标。
2、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进行网上注册后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4、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小洋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2)工程地点:南至串场河北至新洋港(天妃宫官场)。
3)工程规模:小洋河是盐城市老城区的一条重要河道,南至串场河北至新洋港,东西至规划绿线,全长6.2公里,河道流域面积约为10平方公里,目前现状为全河道污塞,污泥达3米多深。本次设计范围为小洋河改造段和提升段共约4.5公里【建军路到岔河,岔河到新洋港(天妃宫官场),从岔河到通榆河暂不实施】的河道治理和长约1.96公里的改造段景观建设项目的设计。
5、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主招标内容如下:
盐城市小洋河改造段和提升段共约4.5公里的河道治理(主要包括截污、清淤、活水清水、驳岸、新设四座桥梁、绿化景观等)和改造段的景观绿化建设项目的概念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跟踪设计服务等设计总承包服务。
施工图设计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盐城市小洋河景观区的河道治理和景观工程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休闲广场、桥梁、硬质铺装、景观、绿化、亮化等规划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总承包,具体招标文件中的约定为准。
6、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或 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拟选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的在职职工,且为园林专业(以学历证书中所学专业或其他执业资格证书中所注专业为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且要求设计人员的专业配套齐全。投标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人和设计项目组成员【含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少于5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自2011年1月-2011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招标人也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
8、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具体详见附件。
9、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各投标申请人须登入盐城市招投标网(http://www.ycztb.gov.cn新闻中心栏口下,详见“通知公告”)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的时间“自2011年8月2日16:30时至2011年8月9日17:0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1年8月2日16:30时至2011年8月9日17:00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0515-88197300)。
10、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将提请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1、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12、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3、为鼓励投标人认真进行方案设计,招标人将对通过资格审查和初审并且实质性提交设计成果文件的部分有效投标人适当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并按如下标准补偿:除中标人外另二家被推荐单位的设计方案均补偿2万元,其他投标人均不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用。中标人的设计方案补偿费将转作为中标价的一部分,即对第一中标候选人不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招标人享有对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的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并有权使用此设计方案。
14、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电话为0515-88587313,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0515-83080019。
招标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姜小虎 联系人:戴磊磊
联系电话:18905106785 联系电话:0515-88351863、68668039
地址:盐城市青年路南苑宾馆五楼 地址: 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05室
附件:
评标办法
盐城市小洋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和设计方案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推荐3 名中标候选人。
凡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承诺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评审工作安排和定标原则,具体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原件供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1)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 设计项目负责人的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或其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4)授权委托人和设计项目组成员【含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少于5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自2011年1月-2011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二、投标报价 30分
1、投标人应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即计价格[2002]10号文件)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并结合市场行情、自身综合实力、管理水平、充分考虑到项目实施期间各类市场风险等各项因素自主确定不低于成本价进行投标报价。本设计服务项目招标时暂按建安投资额约1.1亿元的计费基数进行投标报价。在工程实施期间和竣工结算时无论发生投资规模增减或遇国家政策性文件调整,中标时的设计费费率(或单价)不作调整。
2、本设计项目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按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70%,各投标人应在最高限价以下进行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3、有效投标报价:
3.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
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3.3在各阶段评审中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或废标的。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
③、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在90%(含90%)~100%A值范围内,比A值每低1%加0.1分,并从29分起加,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最多加至满分30分;在A值的90%以下的将不加分也不扣分,得30分。
三、设计方案推荐 70分
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初审合格的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比较,设计方案评审等级分为优、良、中三个等级,优、良、中各等级的得分系数分别为:0.9<优≤1.0;0.85<良≤0.9;0.8<中≤0.85,以0.01为一个记分单位,按60×得分系数进行计分、汇总。设计方案的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评标委员会结合投标报价和设计方案,综合推荐出得分最高的前三名(如得分相同,则方案得分高的入选)。由招标人将评标委员推荐的设计方案报市规委会审查,最终通过规委会审查认可的设计方案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整体设计总承包服务工作。
四、方案设计补偿
为鼓励投标人认真进行方案设计,招标人将对通过资格审查和初审并且实质性提交设计成果文件的部分有效投标人适当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并按如下标准补偿:除中标人外另二家被推荐单位的设计方案均补偿2万元,其他投标人均不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用。中标人的设计方案补偿费将转作为中标价的一部分,即对第一中标候选人不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招标人享有对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的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并有权使用此设计方案。
中标人必须保证初步设计能够通过盐城市有关管理部门的审查,否则招标人有权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五、其它
1、投标人和设计负责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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