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西侧商务楼围护桩工程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yc20110102001 | ||
工程名称 | 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西侧商务楼围护桩工程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1年1月1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1年1月24日 |
公告信息 |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西侧商务楼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现就该项目围护桩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承包人。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须进行网上注册后方可参加该工程投标。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西侧商务楼围护桩工程。
(2)工程地点:位于市政府行政中心主楼西侧、世纪大道南侧。
(3)工程规模:围护桩工程施工,桩型采用每组Φ700的双轴(700*1200),约1238组,每组桩长约6米,按组总长约7428米,工程造价约75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4)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工期要求: 30日历天。计划2011年1月底开工。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
围护桩工程施工,桩型采用每组Φ700的双轴(700*1200),约1238组,每组桩长约6米,按组总长约7428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不少于4人】自2010年7月~2010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6、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
七、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八、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附后)。
九、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投标申请人须登入盐城市招投标网(http://www.ycztb.gov.cn‘新闻中心’栏目下详见“通知公告”)进行网上报名注册,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注册的时间“自2011年1月17日 11:00至2011年1月24日11:00”(如在投标报名注册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1年1月17日 11:00至2011年1月24日11:00”。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88197300)。
十、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一、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二、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三、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515-83080019。
盐城市建设局招标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515-88587313
建设单位(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张明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15-85501188
地址: 地址:市毓龙东路12号4楼
2011年1 月17日
附件:
评标办法
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西侧商务楼围护桩工程 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评审、技术性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按照由低至高推荐有排序的3 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采用本评标办法评标的同时,亦适用《盐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通用评标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工作按以下 (一)、(二)、(三)、(四)项顺序进行: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不少于4人】2010年7月~2010年 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以上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二)符合性评审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承诺招标文件中的工期、质量要求。符合以上条件者予以通过。
(三)技术性评审
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标书进行技术性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可行,有针对性。包括以下几方面: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图;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管理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如缺大项者,不予通过。
(四)商务性评审
对通过技术性评审和符合性评审的标书进行商务性评审,商务性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且经评审不低于成本。
2、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95%;
4、投标文件未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数量、计量单位、《其他项目清单计价与汇总表》中暂估金额和暂估价格的材料单价;未改变招标文件中的不可竞争费和规费等不能改变的内容(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②规费,③税费等不可竞争费用)。
上述1至4项按顺序进行评审,前一项未通过的不参与下一项的评审,不符合上述1至4任意一项要求的,不予通过商务性评审,未通过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二、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 、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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