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公告]毓龙路西延(小海路-西环路)新建工程设计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YCS201006002 | ||||||||||||
工程名称 | 毓龙路西延(小海路-西环路)新建工程设计 | ||||||||||||
招标人名称 | 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名称 | 盐城市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落实 | ||||||||||||
工程地点 | 盐城市毓龙路 | ||||||||||||
工程规模 | 投资额约3000万元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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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1 | ||||||||||||
报名地点 | 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0年6月8日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10年7月20日 | 计划竣工时间 | 2010年8月20日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0年6月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0年6月13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公告信息 |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盐城市毓龙路西延(小海路—西环路)新建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
2、盐城市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盐城市毓龙路西延(小海路—西环路)。
(2)工程规模: 盐城市毓龙路西延(小海路—西环路)新建、扩建道路,长约1.3公里;
(3)计划设计开始时间:2010年7月。
(4)承包内容:市政道路设计(含道路勘察,道路、管线综合、雨水污水管道设计等所有内容)。
(5)质量标准:合格。
4、本招标工程为1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毓龙路西延(小海路—西环路)工程设计服务,具体包括方案设计报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相应的勘察工作等。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同时具有勘察综合资质或乙级及以上岩土专业勘察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高级工程师,资格预审合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时不允许更换。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6、资格预审合格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质)手续原件放入一号标书的封袋内,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未递交者,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7、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全数入围法。
8、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9、请申请人于2010年 6 月 8 日16:30时至2010年 6 月 13 日16:30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 并在材料袋上标明“毓龙路西延(小海路—西环路)工程设计服务投标申请”字样,中,投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和裕大厦市行政服务部中心三楼)“2号投标报名箱”中。除本公告特殊约定外,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资料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授权委托书。(2)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三份。(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经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的资质证书(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4)项目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证书原件和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5)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至少4人)在2009年7月份以来向劳动或人事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及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10、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11、招标人有可能对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调查或实地考察,在调查或考察过程中如发现资格预审资料有虚假,则按资格预审不合格处理。
各投标报名人对其他投标人的违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均可如实向招标人署名举报,并提供有效证据。
13、授权委托书及《资格预审文件》格式请各投标申请人到盐城市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领取。
14、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5、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告知投标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或《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16、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一经发现有挂靠嫌疑,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7、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0515-83080019,0515-88587313。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 联系人:尤鸿望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15-88200316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 联系地址:盐城市开放大道路106号6楼
评 标 办 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设计报价、勘察及设计方案、成果提供时间等三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得分高低推荐三个中标候选方案。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一、评标最低价的确定:
评标最低价为评审过程中无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95%。
二、投标报价 6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1、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要求的。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的。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评标最低价的。
2、报价得分计算
2.1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得60分。
2.2有效投标报价与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6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五、设计方案 30分
施工图设计方案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总体理念和思路。
2、成果提供依据、时间、质量和技术设备保障措施。
3、成果提供的时间安排、设备配置和人员组成(按无标志要求,不得泄露人员姓名等内容)。
4、设计成果提供依据(包括具体图集号)。
5、设计指标可行性和合理性及经济技术指标优化控制。
6、驻场技术服务人员的安排(按无标志要求,不得泄露人员姓名等内容)。
7、项目投资概算书(反映施工图设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设计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施工图设计投资估算的合理性、能否反映项目建设投资成本)。
设计方案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违反强制性规范标准的,应判为废标;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各方案进行评审打分;打分区间在26-30分,以0.01分为一个计分单位。
六、成果提供时间(10分)
基本分1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基本分。承诺超过招标文件要求时间的作废标处理。
七、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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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盐城市青年中路28号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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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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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盐城市开放大道路106号6楼 |
联系人 |
尤鸿望 | ||||||||||
传真 |
电话 |
0515-88200316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2010年6月8日至 2010年6月13日,每天上午 9时 0分 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 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0年6月8日至 2010年6月13日,每天上午 9时 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盐城市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