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的盐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多渠道筹集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设计项目的投标。
二、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设计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须进行网上注册后方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工程设计项目。
2、工程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胜利路以东、人民路以西、纬九路以南、纬十路以北。
3、工程规模:本次设计项目分为妇女活动部分和儿童活动部分;妇女活动部分,建筑面积约16000平方米,楼高不超过50米;儿童活动部分,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楼高不超过24米;总建筑面积约28000平方米。
4、质量标准: 国家有关勘察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
5、设计周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周期均服从招标人需要,详见设计招标文件要求。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盐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工程的建筑、结构、给排水、地下室(含人防)、消防、电气、暖通空调、建筑智能化专业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等。不包括室内装修设计、室外景观设计和变电所专项设计。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
2、拟选派设计负责人及设计组成人员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并取得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除设计负责人外设计组成人员中至少5名设计人员组成,其中,有2名设计人员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有2名设计人员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有1名设计人员必须具有注册设备工程师资格。
3、投标人须保证投标设计负责人及设计组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设计负责人及其它主要设计人员等不少于7人】2011年7月~2011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设计组成员为事业性质的相关证明。
4、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和杜绝挂靠单位投标。
七、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拾 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盐城市建行榆河分理处, 帐号:32001733936059372133,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诚信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存款帐户汇出,凭借汇出证明及基本帐户证明到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开标时,投标人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诚信保证金。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仍存于原帐户;
八、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投标时,投标单位名称发生变更、设计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开标前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其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标书处理。
九、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十、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网上报名的时间“自2012年 4 月 13 日16:30时至2012年 4 月 20 日18:0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投标报名,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2年 4 月 13 日16:30时至2012年 4月23日18:00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0515-88197300)。
十一、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二、投标申请人必须遵守江苏省关于招投标法律、法规及各种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且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三、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四、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515-83080019;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电话:0515-88587313。
建设单位(盖章):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董工 联系人:丁明
联系电话:0515-88190191 联系电话:13770083366
地址:市青年路南苑宾馆5F 地址:市消防支队戴庄中队3F
2012年4月9日
附件:
盐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工程设计项目
评标办法及评标规则
盐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工程设计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从设计费报价、设计方案等 两 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原件为准:
1、设计负责人的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证书原件;
2、两名设计人员的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证书原件(不含设计负责人);
3、两名设计人员的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师资格证书原件;
4、一名设计人员的注册设备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
5、授权委托人、设计负责人和设计组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设计负责人及其它主要设计人员等不少于7人】2011年7月~2011年12月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设计组成员为事业性质的相关证明。
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二、详细评审:
1、设计费报价30分
1.1 本次设计费报价采用“固定单价”报价。设计费取费参照国家指导价在合理幅度内为有效报价。设计费报价的最高限价在开标前五天公布。
1.2 有效投标报价
1.2.1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1.2.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公布的最高限价。
1.3 评标基准价:为经开、清标情况评审后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单价)的算术平均值的97%。
1.4 设计费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30分。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上浮1%扣0.3分;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下浮1%扣0.15分。上述分值计算时,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
1.5 方案设计如被采用,设计费按标准支付;未被采用的方案设计文件不退并不予任何费用补偿。
2、设计方案70分
2.1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设计方案从设计说明书是否满足方案设计要求、是否满足使用功能、美观性、安全性、合理性、工艺流程科学性等方面进行等级评审,评审等级分为优、良、中三个等级,优、良、中各等级的得分系数分别为:0.95<优≤1.0;0.90<良≤0.95;0.85<中≤0.9,以0.01为一个记分单位。
三、评标规则
1、投标人和设计负责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评委打分:评委应记名打分,打分未记名的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办法打分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技术类评委打分在所有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该项得分。每大项记分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四舍五入);总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评标审查中有发现投标人的投标书内容不俱全、或投标人行为属不规范者,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减0.3--2分。
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5、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6、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