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先锋国际广场小海路地下停车场工程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2-04-19浏览次数:【字体: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先锋国际广场商业中心项目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采取多渠道方式筹措解决,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小海路高架下停车场工程的投标报名。
二、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进行网上注册后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盐城市先锋岛小海路高架下
2、工程规模:500万元
3、工期要求:4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通知书为准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要求:合格
五、标段划分及主要招标内容
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盐城先锋国际广场小海路地下停车场工程的土建及安装的施工,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20117月~2011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5)本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中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
7)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七、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办法确定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名称应与报名时一致,如不一致,开标前需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八、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后评标细则)
九、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各投标申请人须登入盐城市招投标网(http://218.92.169.146/ychy/)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本公告网上报名时间自201241916:002012426 18:00(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会导致无法投标报名)。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41916:00201242818:00”。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0515-88197300)。
十、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数额为人民币25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盐城市建行榆河分理处,帐号:32001733936059372133,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诚信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诚信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并不予接收。
诚信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开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仍存于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户中,接受市招标办和专业招标办监督。
中标人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十一、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无故放弃投标、或者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无故放弃投标的,经招标人提出,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办查实后将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在公示期间,其它政府投资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十二、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三、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515-83080019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515-88587313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 董国承
联系电话:051588190201
地址:盐城市南苑宾馆5F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杨杨
联系电话:15851089096
地址:盐城市戴庄路消防中队3F
 


 附件: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按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计分。根据得分高低推荐标明顺序的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招标最低控制价的确定: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
×K
     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3%-96%
     C
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二、项目组人员情况审查: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 3 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2011 7月~2011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以上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三、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9(9)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9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9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 投标报价  70
1、有效投标报价:
1.1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的要求。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
2、报价分计算:
2.1参与详细评审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得70分。
2.2参加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最低有效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扣分约定:
3.1 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项目进行重点评审(分部分项少于10项的,全部清单项进行重点评审)。
3.2 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 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综合单价计算表和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
3.5 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工程质量  5
承诺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标准及以上的,得基本分5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工期  5
承诺工期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5分。不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四)施工组织设计  20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820分,以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季节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注:施工组织设计不得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六、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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