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先锋国际广场文化街及文化平台亮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2-04-19浏览次数:1823【字体:

工程编号 yc20120403601
工程名称 盐城市先锋国际广场文化街及文化平台亮化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2年4月2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2年4月27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的  盐城市先锋国际广场文化街及文化平台亮化工程 已经  盐城市亭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二、 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建设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须进行网上注册后方可参加该工程投标。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先锋国际广场文化街及文化平台亮化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市先锋岛内。
3、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 93 万元。
4、质量标准: 合 格。
5、工期要求:30 个日历天
五、招标内容:先锋国际广场文化街及文化平台亮化工程。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本招标工程工程量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三级项目经理投标时须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 4人】与本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及自2011年7月-2011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4)本次招标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5)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七、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包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数额为:人民币 伍  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盐城市建行榆河分理处, 帐号:32001733936059372133,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诚信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存款帐户汇出,凭借汇出证明及基本帐户证明到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开标时,投标人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诚信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批准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八、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办法确定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投标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开标前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均作无效标书处理。如网上报名申请的投标人数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发放招标公告。
九、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十、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各投标申请人应在本项目公告报名时间内登入网址(http://218.92.169.146/ychy/)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时间自“2012年4月20日15时至2012年4月27日16时”。(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2年4月20日15时 至2012年4月27日17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0515-88197300)     
十一、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经招标人提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二、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三、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四、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电话为0515-88587313,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0515-83080019。
 
           招标人: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工                             联系人:宋玲玉
           联系方式:88190201                       联系方式:18012509366
           联系地址:盐城市青年路南苑宾馆5楼        联系地址:盐城市五星小区印汽社区三楼
                                                                             二〇一二年 四月
 
 
附件:
评 标 办 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本工程评标工作按以下(一)、(二)、(三)、(四)项顺序进行:
(一)、招标最低控制价的确定: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3%-96%。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1)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2)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原件。(3)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4)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 4人】与本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及自2011年7月-2011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三)、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确定:
开标、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少于9家(含9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标、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9家时,从招标最低控制价向上自低到高选择9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7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1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及其澄清及修改文件要求;
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
1.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
2    报价分计算
2.1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得70分。
2.2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有效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    扣分约定
3.1  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
3.2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 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特征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工程质量  5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的,得基本分5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的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工期  5分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承诺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作废标处理。
(四)施工组织设计20分
1、施工组织设计  20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8~20分,以0. 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等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必须明确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开始及完成时点)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按无标志要求,不得泄露人员姓名等内容);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按无标志要求,不得泄露投标人信息,其中机械设备至少要明确机械名称、数量及进出场时间,且机械调配置不少于下表所要求的数量);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0)、施工组织设计不超过100页,每超1页扣0.1分。
六、其它
1、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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