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盐城市先锋国际广场三期住宅及酒店写字楼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YCS20130522205 | ||||||||||
工程名称 | 盐城市先锋国际广场三期住宅及酒店写字楼工程项目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3年12月1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3年12月18日 | ||||||||
公告信息 |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盐城先锋国际广场三期住宅楼项目 已经 盐城市区招标办 备案。招标人为 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土建、安装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盐城市先锋国际广场三期住宅楼土建、安装工程。
2. 建设地点:盐城市先锋岛。
3. 工程规模:本项目地下三层,地上三十四层,总建筑面积10320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23500万元。
4. 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5. 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
6. 质量目标:确保“市优”,力争“扬子杯”。
7. 工期要求:工期800日历天。计划2013年3月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一级]。
3. 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4.其他要求
4.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等级,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2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具有一级施工资质的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投标时须提供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4.3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4.4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安全员、质检员等不少于6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3年6月—2013年11月连续6个月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南京市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5. 投标申请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的不良行为的,在国家、江苏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四、本次招标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当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报名申请人少于9个(含9个)时,招标人将采用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的潜在投标人;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报名申请人多于9个时,招标人将采用计分入围办法确定不少于9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附:盐城先锋国际广场三期住宅楼工程资格预审计分办法:
投标人资格预审评分的内容及标准
(一)投标人业绩
1、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得3分/项(本项限评一个工程项目)。
2、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获优质工程情况(每一评分奖项限评两个工程项目):
市优工程(有效期一年)得4分/项;
省优工程(有效期二年)得6分/项;
鲁班奖工程(有效期三年)得8分/项。
3、承担过的类似工程获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每一评分奖项限评两个工程项目):
省级(有效期二年)2分/项;地市级(有效期一年)1分/项。
(二)其他
1、企业通过ISO9000系列标准质量体系认证:得2分;
2、企业通过其他ISO系列标准认证:得1分;
3、承担的工程获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每一评分奖项限评两个工程项目);
省级(有效期二年)2分/项;地市级(有效期一年)1分/项。
4、企业获得过“重合同、守信用”称号得1分。
项目经理资格预审评分的内容及标准
(一)项目经理业绩
1、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得5分/项;(本项限评一个工程项目)
2、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获优质工程情况(每一评分奖项限评一个工程项目):
市优工程(有效期一年)得7分/项;
省优工程(有效期二年)得9分/项;
鲁班奖工程(有效期三年)得12分/项。
(二)其他
1、承担的工程获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每一评分奖项限评一个工程项目):
省级及以上(有效期二年)4分/项;地市级(有效期一年)得3分/项。
2、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项目经理”称号
省级及以上(有效期二年)2分;地市级(有效期一年)1分。
说明:
(一)本办法所称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008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建筑物层数达28层及以上且单项合同价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材料要求:应包括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发包合同原件和对应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缺少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发包合同和对应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中的任一项资料,则该工程业绩不予认可,其中项目负责人姓名、单项合同价须在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中明确反映,中标通知书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工程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章印或附与中标通知书中项目相对应的项目合同备案表,且备案表上有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上述业绩材料须经当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二)本办法所称的有效期是指从发证或发文之日起算起。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时间为准。
(三)同一工程同一计分项,只计取最高级别的得分,不得重复记分。
(四)有关资格审查材料,投标申请人必须一次性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原件)至资格预审报名袋中(报名袋须密封)。
(五)对资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于2013年12月24日至26日约谈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地点由招标人确定)并对其提供的业绩进行核查,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约谈或提供的业绩不实或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不具备本项目施工能力的,招标人将谢绝其参加投标。
五、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13日至2013年12月18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8日18:00。投标人报名的同时必须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现场报名地点:(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使用CA锁网上报名。
六、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的申请人,在2013年12月24日14:30时至15:30时之间“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将资格审查文件(装入资料袋后密封)递交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三室(盐城市鹿鸣东路六号3楼),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1)、(2)、(3)、(4)、(5)、(6)项资料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2)投标申请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投标申请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5)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6)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5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在合同期内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 2013年6月— 2013年11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人社部门有效章印)。南京市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7)按计分办法要求提供的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材料。(8)按计分办法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它计分资料。投标人除提供上述原件外,还需提供两份复印件。
七、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以招标人提供的书面通知为准。
2.领取地点: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自行下载) 。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1、盐城市先锋国际广场三期住宅楼项目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先锋国际广场三期住宅楼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盐发改审[2013]63号文)批准建设。
2、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数额为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32001735136059966999,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专业招标办和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诚信保证金退还方式:非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转为投标人对招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仍存于原招标交易机构账户,接受市招办和专业招标办监督。中标人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3.履约保证金:本工程除诚信保证金外,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交纳诚信保证金外,另需向招标人交纳10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的形式,银行汇票须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至招标人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履约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履约保证金按付款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退还手续。
4.工程付款:
4.1工程款指按签订的合同价扣除《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招标人预留金、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其上述各项的税金后的工程价款。工程实施中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4.2地下室一层顶板施工完毕经招标人确认后,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50%;
4.3地下室三层顶板(出正负零)施工完毕经招标人确认后,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
4.4裙房工程施工完毕经招标人确认后,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
4.5 所有主体工程10层楼面施工结束经招标人确认后,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
4.6 所有主体工程20层楼面施工结束经招标人确认后,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
4.7 主体工程施工结束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
4.8全部工程施工结束(包括招标人分包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 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70%;
4.9余款待工程政府审计结束后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总价的5%)后三个月内付清;
4.10工程质保期(按质保书规定)满支付质保金(扣除因质量问题使用的质保金),无息。
5.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前5日向招标人提出并批准。否则,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7.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三合一”评标法,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的商务标、信用标、技术标等三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计分,根据得分高低推荐标明顺序的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1.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则:评标基准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得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若有效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低于7家时,取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二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C值一经确定,任何情况下不再改动。
3. 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 >70 分
1 有效投标报价:
1.1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的要求;
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2 报价分计算
2.1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的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
2.2 资格审查合格且清标未发现废标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相等的该投标人价格因素部分得满分,每上浮1%扣分分值为0.5-0.8分(0.5、0.6、0.7、0.8),每下浮1%扣分为上浮1%扣分的双倍,下浮扣分与上浮扣分相对应,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具体上浮1%的扣分浮动值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在开标前随机抽取确定。
3 扣分约定
3.1 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或从招标人公布的主要分部分项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不足10项的全部进行重点评审。
3.2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 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特征的内容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3.6 投标报价的暂估材总价与招标人的工程预算价(标底价)中的暂估材总价相比,偏离在±10%(不含)以外的,扣2分(本项目工程预算价中暂估材总价与发布招标控制价价时一起公布)。
有效投标人按商务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选择7家进入下一步评审(投标单位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7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下一步评审),其余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二)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 20 分
1、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7—18 分,以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季节性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0)施工组织设计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2、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 2 分
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辨测试。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测试进行综合评分,得分范围为 1.0—2.0 分,得分计入总分。项目负责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测试的,该项不得分并不作中标候选人排序。
(三)信用评审 <10 分
信用因素的确定:各投标企业信用标得分为盐城市建筑业企业2013年度第一次信用评价综合得分乘以评标办法中确定的企业信用因素评分值占总分值的比例。
本工程属大型工程,企业信用因素评分值占总分值的比例:为总分值的7%-10%(7%、8%、9%、10%),具体比例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在开标前随机抽取确定。
新进(含本时段未有信用得分的)市外企业的初始信用分,取已在我市施工的外来企业同序列、类别、等级主项的上一考核时段平均信用考核分。(特级61.64分、一级58.83分、二级59.79分、三级63.5分)
新取得资质的(含本时段未有信用得分的)本市企业的初始信用评价得分,取本地企业同序列、类别、等级主项的上一考核时段平均信用考核分。(特级68.92分、一级66.15分、二级64.62分、三级59.94分)
十、其它
1、投标报名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的不良行为的,在国家、江苏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5.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前5日向招标人提出并批准。否则,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7.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朱丽君 联 系 人:吴满霞
电 话: 0515-88190201 电 话: 0515-89803566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件: 电 子 邮件:8356472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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