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市实验小学东校区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并已落实。现就铝合金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为招标人,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铝合金窗采购项目的投标工作。投标单位中标后与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二、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招标编号:YCJZ-(恒业)-2014-02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实验小学东校区工程铝合金窗采购项目
(2)招标人: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盐城市实验小学东校区工地(位于盐城市实验小学东侧、文景路南侧)。
(4)材料数量规模:隔热铝合金窗计约1796平方米,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新建的盐城市实验小学东校区断热铝合金窗【80系列(南侧、西侧为6透明玻璃+9空气+6透明玻璃;北侧、东侧6Low-E透明玻璃+9空气+6透明玻璃)】的采购、安装、调试、维修及售前售后服务及其质保期内所需的备品备件供应(含调试等相关服务)。
(5)计划交货日期为:30个日历天,必须满足总承包单位施工进度要求,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整个工期应配合土建施工进度)。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六、投标申请人所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并取得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才能参加投标。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该项目经理目前无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4)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项目部主要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至少3人)2013年7月至2013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七、投标报价要求:
1、以栋梁、季华、信元、南山四种品牌的型材为主材。投标报价是指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表)并进行相关服务而涵盖的所有费用(按窗类型报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包括材料费(含辅材)、制作安装费(三面发泡)、施工用水电费、脚手和垂直运输费、原材料检测、性能检测、入场综合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总承包服务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予考虑)、利润和税金等各项费用,其中入场综合服务费为不可竞争费用,上述费用均由投标人纳入投标报价,并在中标后向有关部门(单位)交纳,招标人不另支付这些费用。
2、本项目投标报价方式为“全费用单价”,即将所有费用均摊销至各单价中。投标报价(单价)作为结算的依据,在本项目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其单价一律不得调整。
八、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九、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
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诚信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5000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2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8197290)。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专业招标办和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批准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十、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已经缴纳诚信保证金的,暂缓退还其诚信保证金。
十一、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十二、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申请人,须携带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和传真】、身份证于2014年 1 月 23 日 10:00 时至2014年 1 月 30 日 10:00 时到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永宁国际汽车城4楼西区410室招标代理部。联系人:还晶晶;联系电话:15295372597】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十三、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十四、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经信委机电设备招标办:0515-88197281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0515-83082019、0515—88197118
附:《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格式一
《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二
招标人: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戴同彬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15-88190201
地址:盐城市科技馆一楼成本控制部(人民南路与开发大道交界处)
代理机构(公章):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陈斌
联系人:仇实
联系电话:13851044541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永宁国际汽车城4楼西区410室
二○一四年 月 日
格式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
根据贵单位 的招标公告,我单位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授权 同志(该同志在我单位担任 ,身份证号码为: )办理投标报名以及领取招标文件等有关投标事宜。
我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无误,如有差错,贵单位有权取消我单位的投标报名资格。
代理人联系电话:
传真:
投标申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二:
诚信投标承诺书
______________(招标人):
______________(委托交易机构):
我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自愿参加___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和按规定交纳诚信保证金___万元,严格遵守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真实可信,没有弄虚作假;
(二)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或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拟派的投标项目组成员符合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中标后,绝不违法分包、转包,中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常驻施工现场;
(四)本单位如有涉及招标投标方面投诉举报,本人将在投诉书上签字,否则,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的规定。
如果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行为,本人及本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任何处罚,并自动放弃所缴纳的诚信保证金。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日 期:二O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