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消防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14-07-11浏览次数:【字体:

 

一、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消防检测服务项目,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消防检测服务项目的投标。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招标编号:YCJZ-14-(建业)-10。
四、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消防检测服务项目
3、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一标段:盐城市国投·幸福嘉园住宅楼工程【位于西环路以西、世纪大道以南,总建筑面积约11576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6940(住宅约79031.22㎡,共8幢住宅楼,合计694户;商业用房约6695.26;配电房约673.52;物管社区用房约540),地下建筑面积约28828】、先锋岛三期住宅楼工程【位于先锋岛东北角,总建筑面积约90925.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5903.63(住宅约60657.86㎡,合计360户;商业用房约5245.77),地下建筑面积约25021.57】、天骄华庭工程【位于盐城市南实验小学旁,总用地面积约7879,总建筑面积约2301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7937.6(住宅约15604.5㎡,合计149户;商业用房约2046.6;物管社区用房约286.5),地下建筑面积约5081.4(含人防834)】、实验小学东扩工程(位于市实验小学东侧、市委组织部远程教育中心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2244)和泰山庙布展工程(位于建军西路118号,总占地面积约2092.61,总建筑面积约2717.94)建筑消防设施、建筑物电气防火安全检测,以及协助招标人进行消防事务的技术服务支持(含消防方案认证、提供消防设施技术参数要求、协助消防验收、消防资料审核、消防把关等)伴随服务。
二标段:盐城市国投·幸福嘉园酒店写字楼工程【位于西环路以西、世纪大道以南,总建筑面积约6911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0174(酒店约29929;办公约20245),地下建筑面积约18942,共25层(地上23层;地下2层)】、先锋岛三期酒店写字楼工程【位于先锋岛东北角,总建筑面积约12240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1048.65(酒店约28739.9;办公约43563.5;主楼裙房约18745.25),地下建筑面积约31359.35,共47层(地上44层;地下3层)】和国投商务楼工程【位于市行政中心西侧、世纪大道南侧,总建筑面积约76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1000,地下建筑面积约15000,共17层(地上16层;地下1层);机动车停车位约328辆,非机动车停车位约2500辆】建筑消防设施、建筑物电气防火安全检测,以及协助招标人进行消防事务的技术服务支持(含消防方案认证、提供消防设施技术参数要求、协助消防验收、消防资料审核、消防把关等)伴随服务。
三标段:盐城市国投自贸园工程【位于开发区综合保护区,总建筑面积约334771.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52010.6(厂房约184660;试验楼约64682.6;附属用房约2668),地下建筑面积约82761,共8幢4层电子厂房】、奥新新能源公司技改扩能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3000,共1幢2层厂房)建筑消防设施、建筑物电气防火安全检测以及协助招标人进行消防事务的技术服务支持(含消防方案认证、提供消防设施技术参数要求、协助消防验收、消防资料审核、消防把关等)伴随服务
每个投标人可同时投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定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当投标人在前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其投标文件仍参与后标段的评审,但不作为后标段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要求的规定时间内检测完毕,并出具符合国家规范等要求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6、检测要求:按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质量检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标准:中标人出具的服务成果(检测报告)须符合国家规范等要求,并保证根据该服务成果(检测报告)能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同时须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取得相关批准文件。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具有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核发的消防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并能独立编制检测方案及检测报告的独立法人。
2、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并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七、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
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元),同时投多个标段的投标人,诚信保证金只需交伍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诚信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5000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2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8197290)。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专业招标办和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批准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在消防部门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九、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投标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和传真】、身份证于2014年7月 11 日17:00时至2014年7月 18 日17 :00时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招标代理部窗口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十、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已经缴纳诚信保证金的,暂缓退还其诚信保证金。
十一、投标人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招标人在报名结束后将组织人员对投标人进行考察,如考察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或有挂靠嫌疑,或检测能力达不到要求,将视为资格后审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十二、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经信委机电设备招标办:0515-88197281;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0515-83082019、88197118。
附:《投标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格式一
《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二
 
招标单位(盖章):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515-88190201
地 址:盐城市人民南路与新都路交界处(盐城市科技馆一楼)。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305101797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
 
 
                                                   一四年七月十日
 
 
 
格式一:
投标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根据贵单位                                  的招标公告的要求,我单位拟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现授权            同志(该同志在我单位担任         ,身份证号码为:                       )办理投标报名以及领取招标文件等有关投标事宜。
我单位完全理解在贵单位招标整个过程中都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我单位所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齐全、无弄虚作假现象,若有投诉反映有弄虚作假现象或经贵单位审核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贵单位有权拒绝其投标。
联系电话(授权委托人):                   ;传真: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格式二:
诚信投标承诺书
 
______________(招标人):
______________(委托交易机构):
我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自愿参加___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和按规定交纳诚信保证金___万元,严格遵守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真实可信,没有弄虚作假;
(二)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或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拟派的投标项目组成员符合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中标后,绝不违法分包、转包,中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常驻施工现场;
(四)本单位如有涉及招标投标方面投诉举报,本人将在投诉书上签字,否则,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的规定。
如果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行为,本人及本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任何处罚,并自动放弃所缴纳的诚信保证金。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期:二O一 年 月 日

下一篇:国投幸福·嘉园住宅项目一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SQL Error: select * from ***_ecms_news where id<'1720' and classid='58' and checked=1 order by newstime desc limit 1

返回

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69号 邮编:224006

电话:0515-88190190 传真:0515-88190187

苏ICP备2021010007号-1 苏公网安备 32090302000324号 朗业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