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嘉园二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07-28浏览次数:【字体:

[0]幸福嘉园二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CS20140724548
工程名称 幸福嘉园二期工程
公告开始时间 2014年7月28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4年8月2日
公告信息
                   
盐城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幸福嘉园二期工程已经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盐城市国投幸福嘉园5#-8#楼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位于世纪大道南、西环路西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质量目标:其他  
 
4.计划工期: 7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08月28日。 
 
 
5.工程规模:本次为盐城市国投?幸福嘉园5#-8#楼工程(含主楼(住宅)、裙楼、地下车库、土方等)的施工,总面积约为52950.0㎡,24层,总造价约13000.0万元;其中人防、车库面积约8385.48㎡,5#楼面积约11023.93㎡;6#楼面积约11862.86㎡;7#楼面积约10223.52㎡;8#楼面积约11439.36㎡;南大门(传达室)14.96㎡,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6.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GYCS201407247681142950 盐城市国投幸福嘉园5#-8#楼工程 盐城市国投?幸福嘉园5#-8#楼工程(含主楼(住宅)、裙楼、地下车库、土方等)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75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市外房屋建筑类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或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市外园林绿化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市外园林绿化企业进盐施工(养护)备案登记表》。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 
 
4.3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4.4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4.5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4.6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7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企业注册资本金高于其投标报价的1/5以上。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原件。
   (3)拟投标项目部成员【包括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执业资格证书。
   (4)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至少3名)(根据项目规模及相关规定配备)等不少于  8 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 2014 年 1 月— 2014 年 6 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如有欠费的,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该期间无欠费的证明。
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第4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四、 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4年07月28日2014年08月02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5.00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 投标诚信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缴纳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数额为招标控制价的5%,为人民币伍佰捌拾捌万元整(¥5880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 帐号:32001735136059966999,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以到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网汇回单或银行盖章认可)、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鹿鸣东路6#三楼313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诚信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诚信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诚信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诚信保证金退还时间:1)、非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列入中标候选人,但非中标人的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仍存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中,接受市招标办和专业招标办监督。2)、中标人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建设工程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办理相应比例的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凭竣工验收证明予以退还。3)、保证金退还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市鹿鸣东路6#三楼313室)。
 
六、 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三合一评标法”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信用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可含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等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  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市外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或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④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⑤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至少 3 名)(根据项目规模及相关规定配备)等不少于 8 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 2014 1 月— 2014 6 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如有欠费的,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该期间无欠费的证明。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第五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6)拟投标项目部成员【包括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评标委员会对以上1-6条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且复印件(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资料不予以通过。
二、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三、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80 -100×企业信用因素评分值占总分值的比例系数( %)】分
以下两种方法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
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分分值为0.6-0.8分(0.6、0.7、0.8),每下浮1%扣分为上浮1%扣分分值的双倍,下浮扣分分值与上浮扣分分值相对应,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具体上浮1%的扣分浮动值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在开标前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
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招标控制价为B,Q1、Q2为权重系数。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1=1-Q2, Q2 取值30%≤Q2<35%;K1 的取值范围为 97%、98%;K2 的取值为(建筑工程为95%);Q2、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扣减0.7分,每下浮1%扣减1.4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扣分约定:
⑴、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或从招标人公布的主要分部分项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不足10项的全部进行重点评审。
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1.0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若有效投标文件≥5,去掉其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的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取算术平均值。
⑵、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若有效投标文件≥5,去掉其措施项目费总金额中的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取算术平均值。
⑶、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说明:
①. 评标基准值一经确定,任何情况下不得改动。
②. 招标控制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③.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④.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⑤. 以上Q1、Q2、K1、K2均为百分数,其分子取值均为整数。
(二)、信用评审 ≤5
企业信用因素评分值占总分值的比例为总分值的3%、4%、5%(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信用因素的确定:各投标企业信用标得分为盐城市建筑业企业 2013 年度第次信用评价综合得分× %。
新进(含本时段未有信用得分的)市外企业的初始信用分,取已在我市施工的外来企业同序列、类别、等级主项的上一考核时段平均信用考核分。(特级61.47分、一级60.54分、二级60.77分、三级60.67
新取得资质的(含本时段未有信用得分的)本市企业的初始信用评价得分,取本地企业同序列、类别、等级主项的上一考核时段平均信用考核分。(特级73.51分、一级67.17分、二级63.72分、三级60.61
按有效投标人按商务评审得分与信用分之和由高到低选择9家进入下一步评审(投标单位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9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下一步评审),其余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三)、施工组织设计 20.0
1、施工组织设计 19.0 (大型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评审要点齐全的得基本分 18 分,缺少任一评审要点的施工组织设计不得分。另评标委员会根据下列评审要点的内容完整性、针对性、先进性等方面进行评审加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
①.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③.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④.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⑤.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⑥.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⑦.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⑧.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⑨.季节性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⑩.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施工组织设计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注:①~⑩项总加分值控制在1分以内,每项评审要点由招标人根据工程情况在0-0.2分之间自行设定较为合理的具体加分分值。其中⑧、⑨、⑩为招标人选项,根据工程情况选择是否需要评审)
2、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 1
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辨测试。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测试进行综合评分,得分范围 0   ~ 1.0 分,得分计入总分。项目负责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测试的,该项不得分并不作中标候选人排序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八、 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电话为0515-88587313;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电话:0515-88197118。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人民南路与新都路交界处,盐城市科技馆一楼 地 址: 盐城市范公路89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杨莉君 联 系 人: 童万春
  电 话: 0515-88190201 电 话: 0515-88221719
  传 真:   传 真: 0515-88381212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84084509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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