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小洋河部分围墙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且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二、盐城市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小洋河部分围墙工程
2、项目地点:盐城市区。
3、工期要求:20日历天,同时须满足招标人对进度的要求.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项目规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四、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段:盐城市小洋河部分围墙工程一标段的施工,长约1150米,具体起止位置由招标人现场指定;
二标段:盐城市小洋河部分围墙工程二标段的施工,长约1151米,具体起止位置由招标人现场指定。
注: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上述2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谈判)、定标顺序为先一标段后二标段,在一标段被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与二标段的谈判。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三级及以上资格(投标时须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原件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3、投标申请人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其处罚规定尚未具有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竞争性谈判”。
八、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将提请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一、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14年8月13日11:00前,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盐城市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放大道106号吉祥宾馆6楼招标代理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13日15时。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15-88190201
联系地址:盐城市科技馆1楼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尤鸿望 联系电话:0515-88200316、13770089996
地址:盐城市开放大道106号6F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