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监管中心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公安局、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气体灭火系统工程进行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盐城市监管中心施工现场。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确保通过消防验收。
4.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6.招标范围:盐城市监管中心气体灭火系统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本工程用造价约4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同时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要求:
(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 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日,则为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
(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4)我方承诺中标的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5)其它: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甲方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甲方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及领取人身份证至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8月 6 日。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4楼)。
3.联系电话:张工,0515-89803566、13921809379。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9000元,现金当场递交。投标人提交的保证金必须密封。如在开标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有投标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投标的,则没收其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认对中标结果无异议的情况下可当场退还。投标单位还须准备足额的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确定后5日内(招标人电话通知即确定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前须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存于招标人处,待工程结束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且无违约情况方可退还(无息)。如中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资格,其履约保证金予以扣除,且该投标人不得参加国投集团及相关公司的任何项目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当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密封装订,如不密封装订,招标文件不予收理;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经招标人同意后予以退还。
4.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撤销投标。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4)投标人相互围标、串标的。
(5)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6)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ycinvest.cn/)上发布。
八、投标单位在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投标单位提供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公司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公安局、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国投大厦20楼
联 系 人:顾工
电 话:0515-80552035
传 真:
电 子 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F
联 系 人:韦珊珊
电 话: 0515-89803566 18036316628
传 真:0515-89803566
电 子 邮件:28710006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