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监管中心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公安局、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直饮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盐城市监管中心施工现场。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质量标准: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经检测合格。
4.计划工期:中标人确保在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直饮水设备采购及安装并确保使用。
6.招标范围:盐城市监管中心直饮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规格、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本项目造价约3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为有能力提供本次招物项目货物服务,有一定规模的饮水设备生产制造商或是由最终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果制造厂家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厂家不得再授权供应商参加投标);
2、所投设备(整机)具有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国家强制认证3C、《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水处理材料卫生安全检验合格证明(卫生安全许可批件)。
3、招标人推荐品牌:鼎绿源、力源泉、倚泉、沁园、安吉尔。投标人投标时无需选择某一具体品牌,但供货时必须选择其中一种进行供货。如投标人采用推荐品牌以外的其他产品供货的,质量和性能等技术指标必须优于或者相当于推荐品牌,且必须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经招标人认可后以答疑文件的形式发出后方可。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
6、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7、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及领取人身份证至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8月6日。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4楼)。
3.联系电话:张工,0515-89803566、13921809379。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6000元,现金当场递交。投标人提交的保证金必须密封。如在开标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有投标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投标的,则没收其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认对中标结果无异议的情况下可当场退还。投标单位还须准备足额的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确定后5日内(招标人电话通知即确定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前须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存于招标人处,待工程结束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且无违约情况方可退还(无息)。如中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资格,其履约保证金予以扣除,且该投标人不得参加国投集团及相关公司的任何项目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当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密封装订,如不密封装订,招标文件不予收理;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经招标人同意后予以退还。
4.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撤销投标。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4)投标人相互围标、串标的。
(5)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6)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ycinvest.cn/)上发布。
八、投标单位在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投标单位提供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公司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公安局、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国投大厦20楼
联 系 人:顾工
电 话:0515-80552035
传 真:
电 子 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F
联 系 人:韦珊珊
电 话: 0515-89803566 18036316628
传 真:0515-89803566
电 子 邮件:28710006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