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监管中心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公安局、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窗帘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盐城市监管中心施工现场。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质量标准: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检测合格。
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货物的生产、供应、运输、安装并通过验收。
6.招标范围:盐城市监管中心各类窗帘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具体规格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本项目造价约5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窗帘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2、投标产品品质要求:投标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不得低于招标人提供的样品质量,供货前须将实物样品的颜色、样式等经招标人认可。
3、拟供投标样品要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拟供投标样品送到指定地点,由招标人组织审查。请投标人在2019年8月8日17:00时前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自行到盐城市国投大厦20楼2013室察看招标人样品,根据招标人样品、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拟供投标样品(遮光布帘3块、遮光卷帘1块、遮光百叶帘1块)各1份,尺寸不小于800mm*800mm;“轨道”1份,尺寸不小于500mm。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同时须提供检测报告。投标人应在拟供投标样品上贴上标签,标签内容至少包括:货物名称、使用部位、主要技术参数等,同时需将拟供投标样品密封,在封袋上标明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方式、联系人等并加盖单位公章。样品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13日17:00时前;样品提交地点:盐城市国投大厦20楼2013室;联系人:顾工,联系电话:0515-80552035,招标样品查看时间为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只有拟供投标样品通过招标人审查并取得《样品认可书》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一律不得参加投标,参加也作无效投标处理;不论中标与否,涉及样品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无论投标人提供的实物样品是否通过招标人初步核验,其提交的实物样品均不予退还。
4、质保期:2年。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及领取人身份证至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8月6日。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4楼)。
3.联系电话:张工,0515-89803566、13921809379。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6000元,现金当场递交。投标人提交的保证金必须密封。如在开标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有投标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投标的,则没收其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认对中标结果无异议的情况下可当场退还。投标单位还须准备足额的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确定后5日内(招标人电话通知即确定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前须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存于招标人处,待工程结束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且无违约情况方可退还(无息)。如中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资格,其履约保证金予以扣除,且该投标人不得参加国投集团及相关公司的任何项目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当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密封装订,如不密封装订,招标文件不予收理;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经招标人同意后予以退还。
4.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撤销投标。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4)投标人相互围标、串标的。
(5)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6)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ycinvest.cn/)上发布。
八、投标单位在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投标单位提供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公司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公安局、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国投大厦20楼
联 系 人:顾工
电 话:0515-80552035
传 真:
电 子 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F
联 系 人:韦珊珊
电 话: 0515-89803566 18036316628
传 真:0515-89803566
电 子 邮件:28710006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