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国华置业有限公司因建设需要,急需确定合格的试桩工程施工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阜宁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试桩工程的谈判。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境内;
2、工程规模:本工程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估算为900KN,造价约16万元;
3、工期:20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范围:阜宁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试桩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4.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投诉人或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4.5其他要求:
4.5.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 业绩要求:/ 。
4.3 信誉要求:
4.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3.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3.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4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4.4.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4.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5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6 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4.7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8 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9 我方承诺中标的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4.10其它: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甲方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甲方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五、投标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现金人民币3000元,带至谈判现场,开标前交给代理公司,未中标的当场退还。
六、评标办法:采用“竞争性谈判”。
七、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2019年 8 月 19 日18:00前带单位介绍信来报名参加投标,请有意参与的单位与招标代理联系(联系人:刘溶溶,联系电话:18861983696)。
报名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综合楼3楼招标代理部(西环路与东进路交界处向西300米)。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国华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15-80552035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刘溶溶
联系电话:18861983696
2019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