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国华置业有限公司因建设需要,急需确定合格的检测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阜宁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检测服务的谈判。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
2、服务期限:本项目按施工进度需多次进场检测,当招标人通知进行检测时,中标人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并在检测后7日历天内提交书面检测成果报告(含数据分析)。
3、工程规模:该项目新征土地130亩,项目拟建设生产厂房、仓库、综合服务楼等设施,同时配套建设公用工程,总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
4、招标范围:阜宁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专项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含桩基检测)、主体结构检测、节能检测、幕墙检测等)、备案检测(水电材料、门窗检测、环境检测等)等检测服务项目。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5、质量标准及要求:检测内容、检测深度符合国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和评估结论,且满足项目竣工验收的需要。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应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及钢结构工程检测),且同时具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独立法人。
备注:①如中标人不具备本次招标范围内部分检测内容检测资质的,中标后须自行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服务并出具符合国家检测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费用按中标费率结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中标后,投标人不能提供上述检测服务又不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的,招标人自行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服务并出具符合国家检测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费用按检测费用的2倍直接从中标人费用中扣除。
②如非阜宁县的投标企业,必须在阜宁县设收样点和取报告点。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项目负责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试验检测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或检测工程师合格证书)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项目组成员: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不少于5名且具有检测上岗证书或检测员证书,其中桩基检测持证人员不得少于1名。
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现金人民币10000元,带至谈判现场,开标前交给代理公司,未中标的当场退还。中标人的谈判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存于招标人指定帐户,合同履约后无息退还。
七、评标办法:采用“竞争性谈判”。
八、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2019年 8 月 19 日18:00前带单位介绍信来报名参加投标,请有意参与的单位与招标代理联系(联系人:刘溶溶,联系电话:18861983696)。
报名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综合楼3楼招标代理部(西环路与东进路交界处向西300米)。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国华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15-80552035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刘溶溶
联系电话:18861983696
2019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