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先锋国际广场三期酒店写字楼室内游泳池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法择优选择施工承包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先锋国际广场三期酒店写字楼室内游泳池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
2、工程地点:盐城市先锋岛。
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盐城先锋国际广场三期酒店写字楼室内游泳池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设备及辅材、配件、备品备件、专用仪器仪表及工具、技术资料等的采购、供货(含包装、运输及其保险)、相关检测及试验(含出厂前、进工地前或后的整个过程)、深化设计(如需)、安装、调试、验收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取得当地相关部门颁发的水质验收合格证止,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质保期内免费维保、技术交底等伴随服务等内容,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16年1月1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达100万元及以上的国际品牌酒店游泳池设备及安装类似项目的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本项以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对应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体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盖章】。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及内容,须提供业绩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及设计三方单位共同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投标人提供的为分包工程业绩,还须提供业绩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
6、其他要求:
(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 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等合计不少于3人)之间互不兼职。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4)我方承诺中标的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20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现金方式交给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4月2日至 2020 年4月7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方式:投标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至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盐城市青年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4楼行政服务部,联系人:张工,联系号码:0515-89803566、13921809379)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ycinvest.cn/)上发布。
八、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盐城国投集团招采中心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国投集团所有项目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招标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招标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莉君
联系电话:0515-80552022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与西环路交界处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满霞
联系电话:0515-89803566 15851089096
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A座3A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