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1 招标人:盐城市天然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1.2 项目名称:盐东车用能源“四位一体”合建站项目--正式用电施工图设计服务。
1.3 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生建村三组113#。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1.4 项目概况:
项目规模:盐东车用能源“四位一体”合建站占地约89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819平方米,项目建安投资约3200万元,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二级加油与LNG加气合建站
LNG加气站:1座60m3LNG储罐,1台潜液双泵撬,2台LNG加液机,1座站房,LNG加气能力:20000Nm3/d。
加油站:1座30m3柴油罐,3座25m3汽油罐,4台潜油泵,4台双油品四枪空中加油机,与LNG加气站共用站房。
(2)二级加氢加气合建站。
加氢站:2个氢气长管拖车卸车位,2台氢气卸气柱,1台顺序控制阀组,1座9m3氢气储气罐,2台压缩机橇,1套氮气汇流排,2台加氢机,与CNG加气站共用加气站房。氢气储存能力:760kg,加氢能力:500kg/d。
CNG常规加气站:1台顺序控制盘,1组CNG储气井(V=9m3),2台CNG加气机,1座站房,CNG加气能力:10000Nm3/d。
(3)电动汽车充电站:设置12台120KW快速充电桩。
1.5 招标范围:协助甲方对接供电公司,按供电公司批准的供电方案答复意见书等资料进行设计、施工图审查报审、配合协助审查直至审查合格,确保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包含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变更设计工作。
1.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合格等级,并通过供电公司及相关部门审查。
1.7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编制工作并送审,送审后5个日历天内必须通过供电公司审查。
1.8 本项目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万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和等级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电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项设计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电气类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代理人及所有参与本项目维保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投标人须是未与招标人产生过解除合同及合同纠纷等行为的单位。
7、本项目严禁挂靠。
三、投标报价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包括但不仅限于现场勘查、调查、资料搜集、前期准备、现场准备、计算分析、结果评价、人工、检验试验、通讯、交通、食宿、差旅、利润、税金、管理费、配合费、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批复所需的人力、物力、评审费(专家费),不可预见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甲方不另行增加费用。各类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已包括在合同价中,最终结算时除合同约定调整外一律不予调整。
2、本次招标方式为询价,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报价,无二轮报价。若最终报价未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询价。
四、报价文件要求
1、 请于2022年6月 7日15:00将报价文件(格式附后)密封送至下述地址。所有投标文件资料一正两副。投标文件正、副本封面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后密封;投标文件应装入投标文件封袋(封袋大小根据需要自行制作,正、副本及原件装在同一封袋内),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2、 递交地点: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国投大厦14楼1117室,联系方式:秦工 0515-80551412。(疫情期间如无法递交,可将报价文件电子版及联系方式加密发送至邮箱1175685189@qq.com,并于2022年6月7日15:15前内发送解压密码至该邮箱。)
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4、各投标人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报价中明确税率,若各投标人所标注税率不等,按除税价对比各家报价。
5、付款方式:完成全部正式用电施工图设计、审查支付合同价款的70%,正式用电施工通过竣工验收支付剩余尾款。
五、联系方式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69 号国投大厦14楼1112室
联系人:秦先生 0515-8055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