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盐城大厦大堂展厅布展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3浏览次数:【字体: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大厦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润京企业发展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北京盐城大厦大堂展厅布展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北京盐城大厦(北京丰台区丽泽路5号)。

  2.1.2建设规模:展厅面积约240㎡(最终以现场实际面积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149 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14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5日历天,施工工期110日历天),中标人须服从招标人对各区域的进度安排,总体要求与装修同步完成系统安装工作,完成系统的调试工作并根据规范要求组织项目专项验收;完成家具、艺术灯(如有)、艺术品(如有)等的采购安装。

  2.1.5 质量要求:

  本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和展览装饰装修材料要符合相关建筑设计规范、装饰装修工程、环保、安防、消防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工程竣工必须通过甲方及相关部门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3)采购设备标准:所有设备质量等级均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成1个标段。

  招标范围为北京盐城大厦大堂东侧展厅布展设计、采购与施工(具体设计区域详见附件)。工程总承包的内容为包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责任期内的保修。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作适当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1、北京盐城大厦大堂展厅布展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展陈空间、公共空间、功能空间的陈列展示和装饰装修工程、展示陈列、定制造型及艺术品工程、多媒体软硬件制作及影片制作,平面展陈及文字制作、广告标识、定制活动和固定展柜、展示灯光、艺术灯、艺术品、窗帘、活动家具等全部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

  2、北京盐城大厦大堂展厅布展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所有材料、艺术品和多媒体及其他设备的采购。

  3、北京盐城大厦大堂展厅布展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施工,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展陈空间、公共空间、功能空间的陈列展示和装饰装修工程、展示陈列、定制造型及艺术品工程、多媒体软硬件制作安装及影片制作,平面展陈及文字制作、广告标识、定制活动和固定展柜、展示灯光、艺术灯、艺术品、窗帘、活动家具等全部施工内容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其他需结合陈列展示完成展陈布展引起的基础装饰、给排水、强弱电、智能化等与本工程有关的改造施工,同时需配合大厦暖通改造的末端开洞等装修施工。

  4、原则上不应出现二次深化、厂家深化设计内容及施工,应包含所有本项目所需设计施工,提供技术支持与校审,提供所需预留、预埋、选型及配套等设计,并根据要求完成施工图修改,完成施工及安装,配合甲方进行相关评审及各项验收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二级建筑师或以上证书。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三)、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EPC总承包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价 100万元及以上的展厅展陈布展工程(临展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招标项目提供)、EPC总承包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原件。

  (2)施工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价100 万元及以上的展厅展陈布展工程(临展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该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原件。

  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项目负责人,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0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0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11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或电子邮件)至北京市丰台区福宜街5号院1号楼新时代国际中心15层1516室,联系人:贾雪红、岳丽,联系号码:13126680933、13621278990)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腾讯会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以在开标前下载“腾讯会议”直播APP,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具有视频功能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上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

  8.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 北京润京企业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盐城大厦(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5号)

  联系电话:0515-80552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福宜街5号院1号楼新时代国际中心1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岳工010-83928527

  联系人:贾雪红、岳丽,

  联系号码:13126680933、13621278990

2022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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